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以广告为借口的拒买运动属于野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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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广告为借口的拒买运动属于野蛮行为
  • 中央日报
  • 上传 2009.06.10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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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媒体消费自主权国民运动团体”以在《中央日报》、《朝鲜日报》、《东亚日报》中大量刊登广告为由,宣言拒绝购买广东制药的产品。据悉,广东制药在一天后就按照该团体的要求同意在其它几家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广告。这里不一定非要讲市场原理,但是这真是让人无可奈何的事情。媒体消费者自主权国民运动团体代表主张:“感觉首次拒绝购买运动很轻易就结束了。下次我们要合力对待(拒买)对象。”

广告本是企业为了多销售产品而自主选择的领域,精确地衡量广告的效果和发行量以及广告费用后,以尽可能使效果最大化为原则。以一部分报纸刊载的广告更多为由而进行群攻的事情属于野蛮的理论,是社会性的私刑。此外,拿着因为其它事件被逼到绝境、毫无反抗之力的制药企业开刀,强求其在合乎自己胃口的报纸上刊登广告,这样的行为甚至可以用卑鄙来形容。再低劣的广告营业员工也不会做出这么恶劣的事情。

在一家企业做了违反社会伦理的事情或者明显丧失道德性的情况下,拒绝购买才具有正当性。这次拒绝购买运动只能解释为以损害其它工会的报纸来帮助和自己站在一边的报纸的明目张胆的政治意图。在去年疯牛病事件的时候,媒体消费者自主权国民运动团体就因妨碍《中央日报》等的广告,24名会员被判为有罪。他们似乎在主张:“这次是拒绝购买商品,所以是合法的。”但是其所谓的“给了《中央日报》等更多的广告”,却是想以不像话的借口埋葬一个企业的行为,这无异于犯罪。

广东制药不仅仅是为难。在《中央日报》等集中进行广告的相当部分企业都是国外超级企业等屈指可数的大企业,他们通过严格的市场调查进行有分别的广告投放。媒体消费者自主权国民运动团体不敢向他们挑衅,只是挑选没有反抗之力的本地企业进行压迫的作法实在是叫人寒心。这样脱离法律的拒买行为当然应该受到制裁。如果对这些逃脱法律的行为放任不管的话,社会上就是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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