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放宽“重度痴呆”安乐死条件仅需书面同意

2020-04-23     咸珉廷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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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放宽了对重度痴呆患者进行安乐死的条件。BBC对此评价称,“世界最早实现安乐死合法化的荷兰的这一决定将树其一座新的里程碑”。

《卫报》在4月22日(当地时间)报道称,荷兰大法院认为,即便重症痴呆患者没有“明确表达意思”,也可以实施安乐死。

大法院表示,“只要满足安乐死的条件,即可根据重症痴呆患者提前写下的文件,对其实施安乐死”。大法院提到的“条件”是指患者持续经历极其严重的痛苦和至少取得两名医生的同意。不过,“还需要患者在痴呆恶化到无法自主表达意识之前做出(安乐死的)要求”。
荷兰大法院的决定意味着,未来在实施安乐死时,医生可以不必征求患者本人的“明确死亡意愿”。当事人只要在痴呆症状恶化之前写下同意书,就可以实施安乐死。
 
根据以往的规定,实施安乐死之前,医生需要向痴呆患者本人确认意愿。但重症痴呆患者认知水平下降,很难直接进行意见表达。
大法院在判决2016年对痴呆患者A某(74岁)实施安乐死的荷兰医生被控违反《安乐死法》的案件时,做出了这一决定。

A某被诊断患有阿尔兹海默症后,曾在进入疗养院生活前写下一份要求安乐死的文件。四年后A某进入疗养院生活,医生根据他以前写下的文件,认为有必要对其实施安乐死,并得到了其他两名医生的同意。

问题在于,在实施安乐死的过程中,A某醒了过来。当时A某喝下加了镇静剂的咖啡,可是在实施安乐死过程中,A某突然醒来,于是医生在家属帮忙按住A某身体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了安乐死。这一操作引起了极大争议。最终,检方将医生诉至法院,法院在去年9月判决医生无罪。

荷兰在2002年实施了全球第一例安乐死。实施安乐死需要满足“患者痛苦到无法忍受的地步,而且痛苦长期持续”,而且“需要至少2名医生在程序上作出同意”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