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FTA将于3月15日正式生效
2012-02-22 韩爱兰 记者
2月21日晚8时,通商交涉本部长朴泰镐通过紧急新闻发布会表示“韩美两国协议,FTA将按签署的协议原文生效,不进行任何改动,国内相关法律规定也不会进行任何变动”。他表示“国会要求进行重新谈判的‘投资者·国家诉讼制度(ISD)’问题,可以通过在FTA生效90日内召开服务投资委员会来与美国协商”。
本周韩美两国在美国西雅图召开了第五次会议,检验双方在推动FTA生效问题上的各种履行情况。美方虽然将健康保险主导下的韩国药品价格定价问题等搬到谈判桌上,但双方最后协议“将按照现有协议生效,政府政策不变”。韩国政府高层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引发了一些政治性的争议,但考虑到韩美FTA将给韩国带来的国家利益,政府依然坚持立场,按照原计划推动FTA生效”,反应了青瓦台即使在任期末也不会回避这一问题,决心为韩美FTA画上句号的立场。
民主统合党再次表明立场称“只要不利条款没有改变,就不会接受韩·美F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