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私立学校财团挪用63亿韩元捐款

2012-02-13     允锡万(音) 记者
据调查,江原S大学、京畿S大学、忠清M大学、C大学(2年制)、D大学(2年制)等5个私立学校财团都像淑明学院一样,5年间共挪用63亿韩元捐款)。这些财团将校友和慈善家等人对学校的捐款转存到财团账户充作工资支出等,用来运作财团。

国会教育科学技术委员会议员安敏锡(民主统合党干事)2月12日接到了教育科学技术部提交的2011年监察院对私立大学财政和会计的监察结果,显示在2006年~2010年间,这5个财团只将收到的88亿韩元捐款中的15亿韩元归还给学校,侵吞了捐款总额的83%(73亿韩元),而其中的63亿韩元都用在了发放职员工资等方面。

京畿道S大学财团在5年间从5家企业共收到以设施费、教育费、奖学金等名义捐赠的73亿零5500万韩元捐款,但只将其中的10亿1800万韩元交给学校,在其余的63亿3700万韩元中,53亿2300万韩元都被用作财团运营费,剩余的10亿1400万韩元现在保存在财团账户内。D大学财团将1亿3600万韩元捐款全部用作职员工资,一分钱都没有给学校。其余的三个财团也只将捐款的10%~50%交给学校,其余都用作了运营费。

安敏锡议员说“一直放任制度上的漏洞不管,教育部对此负有重大责任”。通过设施费、教育费、奖学金、研究费等名义收到的捐款应该交由学校管理,但是明确规定学校收入来源的教育部《私立学校法》执行令(第13条)中却没有包含捐款这一条,因此即使财团拿走了学校的捐款,也没有处罚依据。监察院在今年一月表示“是法令不完备导致捐款被财团挪用在其他方面”,并要求教科部进一步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