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周四)
【陈重权专栏】文在寅政府——从烛光政权到软性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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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重权专栏】文在寅政府——从烛光政权到软性独裁
  • 陈重权 前东洋大学教授
  • 上传 2020.09.03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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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重权 前东洋大学教授
陈重权 前东洋大学教授

“韩国的自由主义政权渐渐暴露出内在的权威主义”,这是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最近刊文的标题。从中可以看出,连外国媒体也已经关注到自称“烛光政府”(译注:通过举行民主和平的烛光集会成功弹劾前任总统而出台的政府)的文在寅政府开始变质。这篇报道指出,声称要让政府“更加开放、对反对意见更加宽容”的文在寅政府因为不愿接受反对意见,动辄检举控告,政府“内在的权威主义”也在浮出水面。

 烛光政府的权威主义统治

文总统下令按照原则严厉执法、强力应对医疗界罢工问题,用的是充满权威主义的腔调。7年前,当韩国警察根据逮捕令捕捉主导铁路罢工的民主工会干部时,文总统曾质问“警察为何如此强硬?对话与协商应该先于公权力执行,仅靠公权力解决问题,只能说明政府缺少沟通和对话的能力”。

即使是在现代国家,民主主义也依然存在被破坏的可能性。 《民主国家如何死亡》(How Democracies Die) 的作者史蒂芬·李维兹基(Steven Levitsky)和丹尼尔·齐布拉特(Daniel Ziblatt)指出,当某一政府掌控法院、检察院、国税厅等一切审判机关的时候,就是民主主义走向死亡的开端。这就像收买了裁判一样,先开除部分公职人员和非党员官僚,然后在空缺的位置安插自己人来取而代之。

“一旦这些机关落入那些忠于掌权者的‘忠臣’手中,他们就会切断搜查、检举等能够遏制权力的渠道,助力于潜在的独裁者。届时总统便可以肆意违反法律、威胁公民权利、甚至丝毫不用担心接受任何调查而违反宪法。掌权者接着在司法部大批任命迎合政府喜好的法官,从而架空执法机关,肆无忌惮地挥舞权力的大棒”。 
 
这样的事情正在韩国发生。检察总长、监察院长和法官都成为政府瞄准的对象。检察总长被掣肘,检察组织内部都是部长派系的人士,执政党议员公然要求监察院长与政府步调一致,称“如果不认同总统的治国理政方向,那就自请辞职”。国务总理甚至公开批评法官批准8·15 集会,向司法领域也展开了打击。
 
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们

【图片=崔钟允(音)】
【图片=崔钟允(音)】

 

“自由民主需要通过依法治国来实现”,检察总长忍无可忍之下的一句话被民主党视为“反政府斗争宣言”。主张依法治国而被斥为“反政府”,说明现任政府反对法治国家。执政党议员辛正勋更是出面添油加醋地称“一般老百姓强调依法治国,听上去甚是可怕”。

对此,济州知事元喜龙提出质疑,怀疑这些议员是否混淆了“依法治国(rule of law)”和“以法治国(rule by law)”的概念。按照元知事的说法,“依法治国”是指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是民主社会的基本原则,而“以法治国”是指权威主义政府恶意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管制,是一种逾越法律的行为。而缺乏常识的部分议员很可能混淆了这两个概念。

这仅仅是某个议员个人的问题吗?混淆两者的概念,是整个韩国政府的通病。现在,文在寅政权正在偷换概念,用“以法治国” 代替“依法治国”。根据所谓“以法治国”,一是统治者把自己看做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存在,二是认为自己拥有可以根据个人意志肆意制定或执行法律的权限。这两大特点都在文在寅政府有所体现。

首先,他们想要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曹国事件的调查已经触礁,证券犯罪联合调查团遭到解散,针对当权者的调查被迫停止、把矛头指向腐败行为的检察官受到贬职。所谓的“检察改革”更是完全朝着脱离法律管治的方向展开。他们要将国民置于法律约束之下,却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避免受到法律的管束。
  
执政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意识早已暴露。涉嫌干涉选举事件的青瓦台人士拒绝回应检方传唤,开放民主党崔康旭议员在受审过程中试图离场,共同民主党李秀真议员声称要弹劾在法庭上作出对自己不利陈述的法官。这种肆意妄为都源于他们自信不会受到法律约束的特权意识。

把立法当作政治武器

而第二个彻底暴露文政府希望“以法治国”的是政府把法律看做实现统治者意志的手段这一倾向 。由民主党议员推动的一系列“不自由不民主”或“反自由反民主”的立法就是一大例证。标榜“自由主义”的民主党议员却陆续推进反自由主义立法,实属诡异。

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当属由民主党议员郑清来提出的针对媒体的惩罚性赔偿法案,内容包括当媒体报道虚假新闻而造成损失时需要赔偿三倍。其实,这一法案与不会受到媒体关注的普通民众完全无关。该法所保护的对象只有那些一举一动都被媒体报道的掌权者。韩国媒体界已经异口同声地批评该法本质上破坏了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

民主党内达成一致的《5.18扭曲历史处罚法》草案也涉嫌违宪。确定什么是历史事实,应该交给思想的“自由市场”来决定。即便是已经确定的事实,也应当面对反对意见的挑战,这才是真正的民主。因此,像《5.18扭曲历史处罚法》这样的“民族安全法”跟《国家安全法》一样,都会限制人们的“言论自由”。更何况即便没有这些法律,恶意歪曲捏造历史者也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还有民主党议员李秀真发起《掘墓法》草案,其内容为对埋葬于国立墓地的亲日派人士进行挖墓。在曲折的韩国历史中,有很多被评价为功过参半的历史人物,对他们的评价也褒贬不一。如何对他们进行表彰或处罚,需要通过学界和公民协商而定。如果非要通过立法的形式贯彻一方的历史观点,就会出现每当政府换届都要对不同历史人物进行掘墓和埋葬的诡异现象。

民主党议员黄云夏发起的《医生强制动员法》草案把反自由主义立法运动推到了顶峰。法案规定将民间医生定性为“灾难管理资源”,国家灾难发生时可对这些医生发出强制动员命令。民主党申贤荣议员提议的法案中,甚至有政府在必要时征集医生派遣朝鲜的内容,等于是把民间医生当做军人对待。这种想法简直等于军国主义思想,是极权主义国家才有的想法。

镇压司法部
 
民主党议员朴柱民发起了《公调处法》修正案,旨在架空在野党的否决权。以前执政党利用在野党的否决权来为自己辩护,称设立“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并非为了维护现任政府。而现在,他们却要架空在野党的这个权利,公然把“公调处”变成捍卫政权的机构。可见,议员的立法工作已经沦为强行贯彻统治者意愿的手段。

民主党议员李元旭甚至点名批准光化门集会的法官的名字,并以该法官的姓名“朴炯淳”来命名禁止在疫情地区示威游行的“朴炯淳禁止法”草案,试图通过立法控制司法部的判决。如果法官的判决欠妥,应该追究相关法律是否存在问题,如果法律存在问题,不应该因此谴责按照法律判决的法官。李议员两样都做到了,他把立法当成煽动民众情绪的工具,又把防疫失败的责任全盘推给了法官。
  
这些人声称“把国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殊不知那些对宪法赋予民众的合法权利进行制约的法律总是会打着“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旗号,自古以来皆是如此。回过头来看看《国家安全法》,那些民主党议员曾为了阻止《反恐法》立法而展开了冗长辩论。那时,他们怎么把“通信自由”放在“国民的生命安全”前面呢?由此可见,他们正逐渐变成自己敌人的样子。

“法学思维”与“社会运动思维”

民主党议员提出的法案无一不充斥着奇葩的内容。这些法案的共同点是都带有反自由主义特点甚至有极权主义的色彩。他们使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把立法变成统治的武器。这便是典型的“以法治国”。标榜“民主”的这届政府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演化成一届权威主义政权。

他们提出的法案处处存在违宪嫌疑。因为他们的立法工作并非出于“法学思维(legal mind)”,而是出于“社会运动思维”。按照“法学思维”,所谓的改革就是建立一套在任何政权下都能够公平运转的系统。反之,按照“社会运动思维”。为了兑现自己的雄心壮志,则不惜或应该打破现有的法制系统。

检察院、监察院、法院、媒体等监督、制衡机构都成为他们攻击的对象。他们所谓的“改革”在破坏民主主义三权分立的根基。难道这就是我们举起烛光时盼望看到的国家吗?民主党并非提倡自由主义,他们“内在的权威主义”已经暴露无遗,已经沦为独裁者,即所谓的“软性独裁者”。烛光遭到了背叛,民众受到了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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