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大法院判决日本企业应向日本强征劳工受害者支付赔偿金后,韩国法院扣押日本涉案企业资产的判决书将公示送达,8月4日起其判决正式生效。对此,日本政府相关人士向韩国施压称,如果韩国变卖日本企业资产,将受到日方报复。
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8月1日参演电视台节目表示,“如果韩国变卖日本企业资产,政府正考虑所有可采取的应对措施,目前报复措施的方向已定”。他表示,“目前政府在涉案日本企业成立工作小组予以应对”。
8月4日0时公告送达期满生效后,涉案企业日本新日铁住金即便不作出任何回应,也可视作判决文书已经传达。
但是,公告送达不意味着韩国可以立刻出售没收的新日铁住金在韩资产(PNR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约有19.4万股)。在公告送达生效后七日内,截至8月11日0时,新日铁住金仍可提出上诉。如无上诉,扣押股份的命令得以确认,公告送达的效力也仅限于此。如需对扣押的资产进行出售变现,还需要经过资产评估等程序。也就是说,公告送达只是扣押资产程序一部分而已。
《读卖新闻》8月2日表示,“(实际出售变现)可能需要数月时间”,“而且日本政府决定将对韩国变卖日本企业资产的做法采取反制措施,韩日关系可能会进一步恶化”。韩国外交部当天表示,“我们尊重司法机关的判决,考虑到维护受害人权利和韩日关系,愿与日方共同探讨多种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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