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周六)
韩拟立法阻止反朝传单引发违宪争议
상태바
韩拟立法阻止反朝传单引发违宪争议
  • 李佳颖 金守民 记者
  • 上传 2020.06.08 10:13
  • 参与互动 0
分享该报道至

图为5月31日上午1点左右,八名“自由朝鲜运动联盟”成员和三名“反朝气球宣传团-徐贞甲组织”成员共11人在京畿道金浦市月串面城东里向朝鲜散布了50万张标题为“金正恩要发射新型战略核武器”的反朝宣传单。【照片来自自由朝鲜运动联盟】
图为5月31日上午1点左右,八名“自由朝鲜运动联盟”成员和三名“反朝气球宣传团-徐贞甲组织”成员共11人在京畿道金浦市月串面城东里向朝鲜散布了50万张标题为“金正恩要发射新型战略核武器”的反朝宣传单。【照片来自自由朝鲜运动联盟】

朝鲜劳动党第一副部长金与正发表谈话要求韩国“立法阻止居民散布反朝宣传单”后,韩国政府在四个多小时后迅速作出回应,宣布将正式推动制定“禁止散布反朝传单法”。此举因涉嫌侵害宪法规定国民享有的言论自由而引发“违宪”争议。韩国一直以来不断有议员向国会提议制定法案禁止反朝传单的散布,但始终未能拗过“侵犯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的争议。

金副部长6月4日要求韩国政府“哪怕通过立法也必须阻止这种小丑行为”,“如果不能采取合适措施,朝鲜可能会撕毁这纸已经名存实亡的军事协议”。此后,韩国统一部发言人吕尚基在当日召开紧急记者会,表示“将采取切实有效的制度化措施,消除可能导致韩朝边境紧张的行为”,宣布将考虑进行相关的立法。

立法毫无疑问会“侵犯言论自由”,但并非不能实现

宪法专家们普遍认为,政府决定立法禁止居民散布反朝宣传单的行为确实会侵犯宪法保障的报道、出版、集会、结社等言论自由。不过,《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为了国家安全、维持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国民享有的各项自由和权利做出一定限制”。也就是说,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国家可以对言论自由作出一定限制。但这样做是否合理,还需要另外讨论。

限制国民的基本权利,需要同时满足目的正当、手段合理、侵害最小化和法益平衡四大条件。
 
“为实现统一,必须改善与朝鲜的关系,因此需要限制部分居民散布反朝宣传单的言论自由行为”,这句说辞可以视为关于“目的正当性”的解释。但也有反对者质疑“一定要改善与朝鲜的关系吗”?即便目的正当性得到认可,还要考虑手段是否合理,为实现这一目的,除了禁止散布传单,是不是别无其它办法?此外还要考虑侵害最小化原则,以及国家通过改善与朝鲜的关系获取的利益和通过限制居民言论自由侵害的国民权益是否实现了均衡?

专家们认为,在对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之后,最终的结论将取决于政府更重视国家利益还是国民的言论自由。在朴槿惠政府时期,韩国大法院曾在2016年作出判决,认为言论自由固然重要,但在特定情况下,政府可以对国民的基本权利作出限制。
 
身为脱北者的反朝气球宣传团团长李民福(音)曾在2015年主张“国家阻止居民散布反朝宣传单,给我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对国家提起诉讼,要求政府赔偿损失。当时法院认为政府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通过大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法院认为,言论自由应当得到保障,但如果特定居民的行为可能会给边境地区的居民造成损失、引起韩朝军事冲突或者违反了韩朝协议的内容,则理应受到限制。

“如果朝鲜要什么就给什么,那么限制言论自由也毫无意义”

高丽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张永洙表示,“言论自由并非完全不受约束,但政府必须提前做出解释,让人们相信在特定情况下,国家利益更为重要”。张教授说,“政府应当首先得到朝鲜的承诺,如果韩国立法禁止散布反朝宣传单,朝鲜会做出什么回应”,“如果只是因为朝鲜做出威胁,就立法限制国民的基本人权,这样很难取得效果”。
 
首尔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李祥源表示,“如何协调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冲突是一个难题”,“应首先通过充分的讨论,获得全社会对特定价值观的共鸣”。他表示,“政府在不同情况下随意判断个人利益优先还是公共利益优先,存在独裁之嫌”。

댓글삭제
삭제한 댓글은 다시 복구할 수 없습니다.
그래도 삭제하시겠습니까?
评论 0
댓글쓰기
无须注册会员快捷留言


精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