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韩国将禁止有性侵前科或者因为相关行为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款的人员参加教师聘用考试。
韩国教育部4月28日表示,当天上午召开的国务会议审核通过了以上内容的《教育公务员任用条例》修正案。对此,教育部相关人士说,“虽然现在各市、道教育厅在发布考试公告时也会限制有前科的人员参加考试,但公告本身不具备强制约束力,无法有效阻止相关人员报名”,“这份修正案能够有效防止无资格人员参与考试被聘用、导致排名其后的考生被淘汰等情况发生”。
根据《教育公务员法》,有过性侵青少年前科或者曾经因为性侵成年人被判处100韩元以上罚金刑的人不得受聘教师。此外,因为收受金钱财物、泄露考题、伪造成绩、对学生进行暴力体罚等行为并判处监禁以上刑罚或者被开除、解雇的教师也不得被重新录用或特别聘任为教职员工。
修正案还为市、道教育厅向提交相应诊断书的特殊应试人员给予考试便利支持提供了法律依据。现在各市、道教育厅也会向提交医生诊断的孕妇等特殊人员提供“残障人员便利支持”,为其安排可调高度的桌椅,并允许其在考试期间前往洗手间、在安排考试房间时给予特殊照顾等,但是并无法律条例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同时,修正案还为市、道教育厅共同实施教职工聘用考试并委托韩国教育课程评价院出题改卷等做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教育部学校改革支援办公室室长金圣根(音)表示,“这次修正案可以从源头上防止有过相关前科的人员成为教师,并扩大了对孕产妇等特别应考人员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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