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周四)
李明博二审被判17年较一审增加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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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二审被判17年较一审增加2年
  • 金智慧 记者
  • 上传 2020.02.1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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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受贿100亿韩元等而被起诉的韩国前总统李明博经上诉后再次被判重型,并且随着查清的受贿金额增加,其量刑也较此前延长2年。

2月19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部对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关于受贿等相关法律的韩国前总统李明博的上诉做出判决,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罚款130亿韩元,追加罚款57.8亿韩元。

根据对总统在任期间的贪污受贿问题须分别宣判的原则,对前总统李明博的受贿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罚款130亿韩元;对贪污罪等其它罪行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李明博被指控贪污DAS公司公款349亿韩元,并收取包括让三星替DAS缴纳的高达超过119亿韩元的美国诉讼费等在内共163亿韩元的贿款。初审时李明博被指控的受贿金额为111亿韩元,但在上诉过程中检方发现三星替DAS支付的诉讼费另有超过51亿韩元,因此将该笔金额并入贿款并修改了诉状。

在一审中,李明博因受贿85亿韩元并贪污公款246亿韩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款130亿韩元,追加罚款超过82亿韩元。二审中由于受贿金额增加10亿韩元,量刑也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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