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儿童或保育员等工作人员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托儿所将在确诊之日起关闭14天。发现儿童或工作人员与确诊患者有过接触,托儿所也需要采取同样的措施。这种情况下,托儿所需要从正常经营的最后一天算起关闭14天。不过,如果在此期间,接触者的病毒检查结果为阴性,可以停止关闭措施。
如果有儿童或工作人员的同居家属与确诊患者有过接触,托儿所需要从正常经营的最后一天算起关闭14天。具体情况可根据地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人数和接触者规模,由地区政府长官做出判断后决定。
不过,停工措施并不意味完全关闭托儿所。根据《婴幼儿保育法》,为缓解紧急保育需求,托儿所可以指定值班老师,开展紧急保育活动,与完全关闭托儿所的临时关闭措施属于两种概念。
该命令发布后,各市、郡、区管辖的托儿所一旦发生需要临时关闭或停工的情况,需立刻将关闭或停工时间和原因告知各家长。
反过来,如果托儿所发现存在需要临时关闭或停工的情况,需立刻向辖区的市、郡、区报告情况,等待行政命令。确定采取临时关闭或停工措施的托儿所应立刻进行消毒,并在保健所的配合下,及时掌握儿童和工作人员的确诊和接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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