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军方一直根据《兵役体检规定》,将性别焦虑患者视为“性别认同障碍”,排除在服役对象之外,把隐瞒性别认同障碍入伍的性少数群体列为“重点关注对象”,进行重点管理,而对于入伍前已经接受变性手术并在户口本上更改性别的人,则干脆给予免服兵役的处理。但对于入伍后接受变性手术的情况却并无明确规定。因此,认为A下士应当退伍转业的韩国军方和支持A下士继续服役的性少数群体支持者展开了一场争论。
不愿公开姓名的一位军方人士质疑道,“既然存在性别认同障碍,就应该在入伍前公开表明,为什么偏偏要来到命令和规范比民间更为严格的部队变性”?另有一位军方人士也表示,“如果A下士前往女兵部队服役,在女兵宿舍安排等各种实际问题上都将面临着很多问题”。根据国防部条例《身心残障者转业规定》,“摘除生殖器官者”属于三级身心残障,应当接受退伍审查。
相反,也有看法认为,改变性别是宪法保障的追求幸福权和公民自决权行为,军方也应当予以认可。国家人权委员会为此发布政策建议,认为应当废弃部队刑法和人事法施行条例,消除针对部队内性少数群体的偏见和歧视。加拿大、土耳其等20个国家已经正式允许性少数者进入部队服役。韩国军人人权中心当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对韩国部队第一个变性副士官(下士)的诞生表示欢迎”,“部队不能因为士兵在接受变性手术时摘除了生殖器官,就将其视为身心残障者,对其进行退伍审查”。
曾任国防部人权法务官的成周穆律师表示,“现在是时候围绕部队如何看到第三性别的问题进行一场社会大讨论了”,“和良心拒服兵役(是指由于思想自由,个人良心或者宗教信仰的缘故,而要求拒绝履行军事服务权利的个人)事件一样,不仅要从政治、情感层面出发看待这个问题,还应当从制度层面出发,进行社会上的讨论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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