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韩国保健福祉部和健康保险公团表示,将从本月起开始实施含以上内容的《国民健康保险法施行令部分修正令》和《老人长期疗养保险法施行令部分修正令》。
如此一来,职工医疗保险用户的保险费率将从工资的6.46%上调到6.67%,地区医疗保险用户的保险费金额将从每分值189.7韩元上调到每分值195.8韩元。
因此,从今年一月开始,职工本人需要支付的月均医疗保险费用将从11.2365万韩元上升到11.6018万韩元,平均每月多支付3653韩元,一年多支付4.3836万韩元。具体需要缴纳的医保费用由个人工资水平决定。
地区医疗保险用户平均每户需要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将从8.7067万韩元提高到8.9867万韩元,上调2800韩元。
除2009年和2017年外,最近十年韩国每年都会上调医疗保险费率。
保健福祉部计划控制好未来保险费的上调比例,不高于过去十年3.2%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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