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环境部8月27日表示,将从8月28日起进行为期40天的《关于节约资源和促进回收利用的法律》执行令、执行规则修正案立法预告,该修正案内容涉及将禁止使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以及包装材料必须标明材质等级等。
该修正案之所以决定从源头上禁止使用PVC,是因为如果PVC与其他合成树脂混合回收利用,那么产品强度就会下降,而且在回收利用过程中会释放出氯化氢等有害物质。以2017年为基准,韩国每年销售的4589吨PVC包装材料主要用于食品保鲜膜、包装用透明薄膜和透明容器等。
韩国环境部仅允许部分替代产品没有商用且与饮食、医药安全直接相关的医药及保健功能食品、常温销售的火腿及香肠、有水分的畜产(肉)、水产(鱼类)包装保鲜膜等包装材料可以例外使用PVC。
另外,该修正案还禁止使用有色塑料瓶。韩国环境部为了能够轻松去除塑料瓶上的标签,还制定了不允许使用一般粘合剂贴标签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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