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父母体罚权有望被删除希望家庭暴力由此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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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体罚权有望被删除希望家庭暴力由此减少
  • 中央日报
  • 上传 2019.05.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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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父母以“爱之深,责之切”的名义虐待儿童,韩国政府计划推动修改《民法》,取消民法赋予父母的“体罚权”。也就是说,政府计划考虑相关方案,将“体罚”排除在《民法》第915条规定的父母等抚养人对子女的“惩戒权”的范围之外,使父母不能再以“教育”的目的体罚子女。

民法中的“抚养人惩戒权”条款在1960年制定后从未进行过修改。由于长期以来,该条款一直被用作体罚儿童的法律依据,而且与《儿童福利法》和《儿童虐待特别法》中禁止体罚的条款存在冲突,经常有人呼吁废除这一条款。最重要的是,该条款没有明确注明“惩戒”的范围,导致“教育性惩戒”和“虐待”的界限不明晰。

现在还明文规定抚养人享有“惩戒权”的国家只有韩国和日本,瑞典等54个国家都已经立法禁止体罚儿童。日本也在今年3月宣布考虑修改关于“惩戒权”的规定。韩国也将禁止抚养人体罚儿童的《防止虐待儿童法》和《儿童福利法》修正案提交到了议会。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已经多次劝告韩国政府修改相关法律和规定,禁止家庭、学校和所有其他机构对儿童进行体罚。

当然,也有看法认为,体罚带有一定的教育效果,如果父母连轻微的体罚都不能实施,未免有些矫枉过正。当日政府发布的儿童体罚国民认知调查结果显示,68.3%应答者认为“在一定情况下需要体罚”,76.8%认为需要体罚,远高于认为不需要体罚(23.2%)的应答者。也就是说,韩国社会特有的家庭主义思想依然根深蒂固。这意味着,我们在修改法律的同时,还需要改变社会对体罚的认识。

很多残暴的儿童虐待和家庭暴力事件都起始于最初的轻轻拍打,因为一些小的暴力引发巨大悲剧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我们也经常看到,很多幼年受到过虐待的受害者都会在长大成为父母后变成暴力的加害者。

希望全社会都能够认识到,父母不重视子女的独立人格,而是将子女视为个人私有财产,认为“我的孩子我当然可以打”、“为了教育,打孩子天经地义”的观念才是催生家庭暴力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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