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在大选过程中公开承诺将解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问题。在上月24日的议会演讲中,他重点强调了新再生能源,并敦促“议会尽快通过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限制在内的相关法律”。美国议会批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似乎只是时间问题。中国的立场也出现了明显的转变。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上周表示:“为了阻止气候变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一起合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为了全球性的趋势。在12月的丹麦哥本哈根会议上,具有强大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定的诞生逐渐变得明朗起来。
韩国在温室气体排放上位居世界第九,增长率位居第一,同时,韩国是发达国家俱乐部——经合组织(OECD)的成员国。在韩国国会批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2002年,韩国虽然被幸运地归入发展中国家,没有立即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义务,但是现在的国际氛围却正变得非常不利。最近出席气候变化国际会议的气候变化中心理事长高建表示:“许多提案称要将韩国和墨西哥指定为温室气体义务减排国。我的感觉是韩国无法继续回避。”如果韩国今年年底被指定为义务减排国,从2012年开始,韩国将被强制赋予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
减排温室气体意味着巨大的费用。为了将排放量降至1990年水平之下,需要向能源效率化产业进行数额巨大的投资。这对企业来说也同样是一大负担。全国经济人联合会警告“要想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标准,国内经济可能会陷入瘫痪”,这绝不是无病呻吟。可是要想拯救地球和保存企业,这是无法继续回避的课题。虽然会感到痛苦,但是在今后3年左右的缓冲期间,我们只有积极适应。如果像现在这样疏忽对待的话,将可能招致巨大的灾难。
欧盟已经实施了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我们也不能延缓实施碳排放权分割排放权交易制。政府应该率先制订大致方针,引导企业和国民达成共识,减少排放温室气体。如果有需要的话,果断提供奖励和引导企业自发减排温室气体的英国,或者是通过社会协议严格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德国模式都是值得我们参考的。染上能源过度消费恶习的国民意识也急需转变。随意消耗能源和胡乱排放温室气体的时代已经消失在历史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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