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周六)
虚拟货币交易所实施申报制防止非法资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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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所实施申报制防止非法资金流入
  • 周廷玩 记者
  • 上传 2018.06.2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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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将买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所定义为“虚拟货币业务营业场所”并引入申报制。若未申报,企业的银行交易会被切断,无法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韩国金融委员会6月19日表示,将以该内容推进修改《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及使用等相关法》。韩国金融情报分析院(FIU)企划合作组长孙成恩(音)表示,“该立法将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虚拟货币交易所)纳为防洗钱系统的直接监督对象”。主旨在于防止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黑钱”交易。

韩国金融委员会说明称,被怀疑是毒品资金的数十亿韩元进入韩国后经虚拟货币交易所的账户提现的案例实际存在。

韩国政府计划,若相关法案通过韩国国会,将于今年年末或明年年初实施。虚拟货币的法律用语被定为“虚拟货币”。在法案中,虚拟货币被定义为“作为让交易双方认定的交换媒介或价值储存手段,可用电子手段进行转移的信物或与该信物有关的信息”。此次是虚拟货币定义首次进入韩国国内法律系统。

在货币的四种功能中,虚拟货币的功能被限定为“交换媒介”和“价值储存”两种。也就是说,韩国政府决定不承认虚拟货币拥有货币的其他功能——“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

孙成恩组长说明称,“这与今年1月准则中发布的关于虚拟货币的定义相似。韩国政府不承认虚拟货币是货币的立场不变”。

法案实施后,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均要向韩国金融情报分析院(FIU)申报。若企业未申报,一经查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会封锁其新账户,现有账户也要停止交易。FIU可能会公开正式申报的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信息。

未来,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有义务进行近似于银行标准的客户实名登记并防止洗黑钱。

法案通过后,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要亲自确认顾客的身份证和住址等信息。若被怀疑为非实名交易或洗黑钱交易,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必须要向FIU申报。FIU须向韩国检察厅和国税厅等机构提交可疑交易相关信息。若有需要,这些机构也可要求FIU提供信息。

此外,该法案中还包括将客户交付的资金与公司资产分开管理并对各客户的交易明细分开管理等内容。

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也要接受韩国金融当局的监督和检查。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若违法或不遵循金融当局的指示,可能会受到建议解雇高层、停止营业、警告机构或责令改正等惩罚。

韩国金融委员会说明称,强化防洗黑钱相关规定是国际趋势。今年3月,二十国集团(G20)财务部长会议决定在虚拟货币中适用防洗黑钱的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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