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韩男女性别比例趋于正常 重男轻女现象基本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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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男女性别比例趋于正常 重男轻女现象基本消失
  • 申成湜 福利专业记者
  • 上传 2018.04.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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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医生不允许通过特定检查和检测为孕妇鉴别胎儿性别,也不允许对孕妇鉴别胎儿性别提供帮助。同时,医生也不能将不满32周的胎儿性别告知家属。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将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并吊销3个月医生执照的处罚。

2008年-2017年,只有1人(2014年)因违反这一条款并受到了吊销执照的处罚。不过,未来这一规定可能会变得名存实亡。去年韩国三胎以上的新生儿中,每100个女孩对应的男孩数量为106.5,连续四年保持在正常水平,重男轻女现象几乎已经消失。以前人们经常为了生个儿子而要求医生在怀孕32周前帮助鉴别胎儿性别,而现在已经没有这种必要。正常的男女性别比例保持在103-107之间,因为在四五十岁之前男性的死亡率高于女性,因此男孩数量比女孩多出3-7名被视为正常数值。

三胎以上的性别比在2014年下降到106.7之后一直保持正常趋势。虽然2016年略微上升到了107.4,但也不算脱离正常范围。统计厅人口动向科长李智妍说“可以认为,2014年后男女性别比开始进入正常范围,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消失。而且这一趋势还会持续下去”。

京畿道河南市的郑某(42岁)有一个10岁的女儿、7岁的儿子,三胎又生了一个女儿(2岁)。她说“打算生第三胎时,完全没考虑想要女儿还是儿子,女儿也好,儿子也好”。

还有一部分人表现出了喜欢女儿的倾向。京畿道安养市的徐知善(音,39岁)有两个分别10岁和6岁的儿子和一个3岁的女儿。二胎时她就希望是个女孩,但未能如愿,最后三胎终于成功生下了一个女儿。生下来后,觉得有两个哥哥对于抚养小女儿更方便。她说“第三胎我更想要女儿,已经有儿子了,所以就想生个女儿”。

生育上的重男思想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李智妍科长说“1983年总生育率(一个女性终生生育的婴儿数)下降到2.1之后,社会上开始出现生育时重视胎儿性别的风潮,在90年代初期达到顶峰”。《韩国人口学》第21卷刊载的论文(1998年)显示,1980年-1984年共有13%的家庭为生儿子而生育了二至四胎。

去年韩国新生儿(35.77万人)的性别比为106.2,从2007年开始一直保持着正常水平。国立中央医疗院不孕不育中心主任崔安娜说“以前甚至有怀孕初期的孕妇声称自己做了生女儿的胎梦,因此要求把孩子做掉。不过从四五年前开始,要求鉴定胎儿性别的父母就几乎没有了”。不过,部分地区还留有重男思想。以2016年为准,济州的新生儿性别比(120.9)最高,其后依次是庆尚北道(117.6)、釜山(111.1)、大邱(110.5)、庆尚南道(110.2),即岭南地区普遍较高。李智妍科长介绍称“与以前相比,岭南地区也有所下降,正逐渐进入正常范围”。

韩国保健社会研究院副研究委员李尚林(音)表示“社会对养儿防老的期待值有所下降,认为女儿和母亲更为贴心,所以不再偏爱男孩”,“同时,儿子一定要奉养父母的传统观念淡化,也是一个原因”。2010年政府强化对堕胎的管制,也打消了人们为了生儿子而不惜堕胎的想法。李尚林博士的研究显示,与老年父母联系最密切的子女在2006年是长子,2016年已经变成长女。崔安娜主任说“在堕胎程序透明化之前,应继续保持禁止鉴别胎儿性别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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