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对此表示,最初因为接到相关举报而开始着手调查,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李前总统的多项重大犯罪嫌疑,令人无法视而不见,同时也必须考虑法律的公平性。但仍有不少国民认为政府和检方明显是针对李前总统进行了半年以上的调查准备。无论相关嫌疑是否属实,这样的认识已在社会上蔓延开来。因此,检方必须在调查过程中保持极其慎重的态度,明确界定确凿的事实和尚存争议的嫌疑,不能像以往一样根据感觉作出推断或者为了夸大成果而过度包装。
调查和起诉只是将嫌疑人提交法庭审判的前期程序,本身并不构成对嫌疑人的定罪。这是教科书告诉我们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否有罪,最终还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李前总统在接受调查过程中否认了大部分嫌疑指控。关于备受争议的DAS公司和道谷洞地皮的实际拥有人问题,李前总统也表示“与我无关”,是否属实应当由法院审判决定。我们固然不能对前任总统给予特殊照顾,但也不能因为其身份就先入为主地认定其有罪,否则很容易招致“政治报复”的诟病。检方应在充分保障嫌疑人权力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证据主义原则得出最终的调查结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大多数国民的首肯。这也是重复多次的历史给我们带来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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