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这里也曾是人们暗地里收受贿赂的场所。这种在清朝末期盛行的收受贿赂的方法十分巧妙。要给北京高官带点东西的人都会在这里的店铺东张西望。
懂得察言观色的店主首先会问:“要给哪位大人带价值多少的礼物?”进到店里的客人这时才会说出对方官员的姓名和贿赂的多少。店主在收了客人的钱后,会到客人提及的高官家去。
店主会向高官购买和贿赂金额差不多的古董或者书画。之后,店主再次回到自己的店铺,把这些从高官家买来的东西转手卖给客人。想要行贿的客人会带着店主卖给自己的古董到高官家里,然后“完璧归赵”。这就是清末流行的受贿方式。
高官可以把自己珍贵的古董变成相似价格的贿赂。从行贿人的立场来说,这样就不用担心自己带的礼物会不会不合高官的口味。对于店主来说,自己可以从中看情况赚取差价,所以是笔好买卖。
清朝地方官吏或者普通人向中央部门的官员行贿也有惯例。
在寒冷的冬天送上的叫“炭敬”,带有过得暖和的含义;在炎热的夏天送上的叫“冰敬”,带有过得凉爽的含义;在春节或者中秋等节令进献的叫“节敬”;如果分别时依依不舍而进献的叫“别敬”。尊敬他人的“敬”字变成了贿赂,这是十分滑稽的。不管如何,在这样的潮流中,琉璃厂的贿赂不断变成古董,古董又不断变回贿赂。
听到首尔市江南地区的警官同按摩院的业主有了男女关系,或者从店主那里接受定期贿赂的消息,笔者认为,在行贿受贿上,现在的韩国与腐败横行的清末没有太大的区别。
将500多名长期在一个地区工作的警官分配到其他地区,这是首尔警察厅拿出的解决方法。首先,没有收钱的警察会觉得冤枉。其次,部分收受贿赂的警察会因为分配措施而产生自己“没事了”的想法。警察又一次用错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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