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6日 (周二)
三星苹果专利案成“世纪判决” 或撼动美国《专利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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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苹果专利案成“世纪判决” 或撼动美国《专利法》根基
  • 朴秀莲 记者
  • 上传 2016.12.0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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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世纪判决”。

在三星电子和苹果的设计专利诉讼中,美国联邦大法院做出了可动摇美国专利法根基的决定。美国联邦大法院12月6日(当地时间)在因三星电子侵犯苹果设计专利而进行的赔偿金相关上诉审中,八名大法官全场一致判决三星电子胜诉。美国联邦大法院决定,对于三星因侵犯苹果iPhone的“圆角矩形专利”等三项设计专利被判处3.99亿美元(约合4435亿韩元)罚金一事,驳回至下级法院重新进行审理。三星电子拿回部分支付给苹果的赔偿金的可能性逐渐增大。三星电子12月7日就联邦大法院判决表示,“希望因此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将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技术发展”。

此次上诉审的核心是审查三星电子因侵犯三项苹果设计专利支付的损害赔偿金是否合理。三星电子侵犯三项苹果的设计专利在之前的一审和二审中已得到确认,因此此次只审理三星申请上诉的赔偿金问题。

三星电子去年被美国上诉法院判决缴纳的侵犯设计专利赔偿金3.99亿美元是三星电子通过Galaxy S和Galaxy S2等Galaxy系列20多种产品赚取的全部营业利润。因为据美国《专利法》第289条规定,在“制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的部分零件中侵犯专利时,以制品整体的价值或专利侵犯者获得的整体利润为基准推算赔偿额。在去年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做出该判决后,三星电子表示,“赔偿额太多,我们无法接受”,向联邦大法院就设计专利权提交了上诉申请书。

三星电子还强调称,随着技术的进步,法院有必要对设计专利做出新的判断。美国联邦大法院对设计专利权做出的最后一次判断,是在122年前的1894年地毯设计专利诉讼中,这一点值得关注。三星电子主张称,“在汤匙或地毯中,设计专利可能占据核心位置,但智能手机并非如此。智能手机中包含着与设计无关的惊人功能和智能手机提供的众多要素”。谷歌、Facebook和惠普等信息技术(IT)企业表示,“若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决,那么这可能会对每年向复杂的技术和零件投入数十亿美元的企业造成重大冲击”,表明了支持三星的立场。而相反,苹果则获得了产品价值完全依靠设计的蒂芙尼(Tiffany)、阿迪达斯(Adidas)和卡骆驰(Crocs)等企业的支持。

最终,美国联邦大法院认可了以三星为首的IT企业的主张。撰写此次判决文书的联邦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补充说道,“像碟子这种单一产品,设计会反映到产品本身,但在以很多零部件组成的厨房用烤箱等机器中,想要定义具有设计要素的产物极为复杂”。美国联邦大法院认为,在IT机器中,设计专利的比重与一般产品不同。预计未来IT技术企业对侵犯设计专利的负担将相对减少。

但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在此次诉讼中并未明确划分侵犯专利的产品范围。她只是判断认为,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将最终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视为制品的判决是错误的。

现在球再次被踢给了下级法院的脚下。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围绕着重新推算正确的赔偿额再次展开了激烈的法庭攻防大战。预计产业界也将非常关注此次重新推算赔偿金的过程。因为在判断很多技术和设计专利的复合体——IT机器的价值时,认定设计专利所占的比重是核心的争论焦点。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这里做出的判断将会成为对未来美国《专利法》第289条相关诉讼造成影响的新基准。

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云淏表示,“是将反映到产品上的众多专利简单地分成N分之一来看待其价值,还是从核心专利附加更高的加权值来看待该专利对产品销售造成的影响,将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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