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国土海洋部表示:“以前对于打电话谎称放置爆炸物来妨碍飞行的行为都处罚得非常轻微,不过以后将会进行刑事调查,并要求赔偿损失。”
现行有关于航空安全和安保的法律中对于这种行为有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规定。截至目前这条规定几乎没有被使用过,不过以后将会按照法律进行处理。
尤其是未成年人更要注意。航空安全本部信息化航空安保负责人表示:“以前未成年人或精神有问题的人拨打这种电话一般都是训诫赦免”,“不过以后打算将会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给予相当于损失金额的赔偿。”
最近这种电话数量的激增是加强对于这种虚假报告行为处罚力度的原因。这种谎报电话数量2006年为12起、2007年13起、2008年2起、今年仅1月份就达到11起。因此乘客们对于航空安全的忧虑增加,航空公司金钱上的损失也增多。今年1月份的11起谎报电话全部是打给大韩航空的。
大韩航空目前正准备向1月初曾两次打电话谎称“在飞机里安装了爆炸物”的车某(14岁)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大韩航空方面表示:“在准确地计算损失金额之后,本周内将会提起诉讼。”
当时车某打电话谎称安装爆炸物的飞机分别是金浦-晋州和仁川-新加坡的班机,为此大韩航空给拒绝搭机的乘客退了机票钱,并且为搜寻爆炸物导致出发时间延迟,造成了大约5000万韩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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