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周四)
是否允许游泳选手朴泰桓参加奥运会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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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游泳选手朴泰桓参加奥运会引发热议
  • 宋志勋·朴素滢 记者
  • 上传 2016.05.1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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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泰桓(27岁)的问题成为了烫手山芋。关于是否允许他出征里约奥运会一事,韩国体育界人士各持己见,引发热议。

他的实力依旧。朴泰桓在上月举行的里约奥运会国家队队员第二轮选拔赛中获得四冠王(自由泳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这四项的成绩都达到了出征奥运会资格的A标。主要项目自由泳400米纪录(3分钟44秒26)的成绩相当于今年季赛的世界第四名。
按照规定,朴泰桓无法出征里约奥运会。他在2014年注射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指定的禁药,即具有男性荷尔蒙(Testosterone)成分的药物,因此受到禁赛。

虽然国际泳联(FINA)发出的禁赛18个月(2014年9月3日~2016年3月2日)处罚已经结束,但他还是卡在了大韩体育会国家队员选拔的规定上。大韩体育会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因服用或使用禁药而受到禁赛处罚者,在禁赛处罚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能被选为国家队员”。

朴泰桓向韩国国民道歉,称“请给我一次(出征奥运会的)机会,让我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还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提出诉讼,正在准备两手对应。

赞同朴泰桓里约行的人称,“禁赛处罚结束后三年内不能被选拔为国家队员”的规定是对运动员的双重处罚。

韩国体育大学金银国(音)教授在5月16日于首尔汝矣岛议员会馆举行的讨论会上表示,“朴泰桓受国际泳联的禁赛处罚已经结束。大韩体育会限制国家队员的选拔实属不合理”。

CAS的案例中也有类似的。2008年,国际奥委会(IOC)在当时的主席雅克·罗格(Jacques Rogge,74岁,比利时)的主导下创立了一条“大阪规则”,即“因服用禁药受禁赛6个月以上处罚的运动员无法参加下届奥运会”。然而,2011年CAS判定“‘大阪规则’属于对运动员的双重处罚”,因此废除了该规则。

朴泰桓的恩师大韩游泳联盟前任理事鲁珉相(音)表示,“泰桓已经自我反省了很长时间,受挫、反省之后再次站起来,这也是体育的一部分”。

然而,很多人认为不能让朴泰桓出征里约奥运会。即主张“更改国家队员选拔规定的讨论不能用作是拯救某特定人物的手段”。

西江大学郑勇哲(音)教授表示,“截止到目前,被检查出使用兴奋剂的无数的运动员之中没有一个人承认是为了提高比赛能力而使用的禁药,朴泰桓获得特殊待遇参加奥运会比赛,然后获得了金牌,但我想问这真的是最好的结局吗”。作为大韩体育会体育公正评审委员的体育评论家崔东浩(音)称,“朴泰桓只是不能作为国家队员参赛而已,又不是失去了运动员的资格”。

具有国家队员选拔权限的大韩体育会也对朴泰桓的奥运会出征持否定态度。大韩体育会秘书长曹英浩(68岁)表示,“不能只因为朴泰桓是世界级运动员的理由就陷入同情氛围,不顾原则,年轻的运动员们会产生‘即使违反规定,只要实力好就能成为国家队员’的错误想法”。

大韩体育会运动员村营业部本部长朴明奎(音)公开表示,“规定是为了遵守而制定的。这对任何希望成为国家队员的运动员都没有例外”。关于17日大韩体育会会长金正幸提及“我个人希望朴泰桓出征里约奥运会”一事,体育会方面则澄清那“只是个人见解”。

大韩体育会相关人员称,“该言论是作为一名运动员出身的行政人员对体育界后辈表现出的恻隐之心,体育会的正式立场是,根据现有规定进行国家队运动员选拔”。

朴泰桓是否出征里约运动会,最终很有可能取决于CAS的决定。然而姜来革(音)律师(大韩体育会前法务组长)称,“因为CAS的决定只是建议事项,体育会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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