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中国将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经常发生捕捞纠纷的韩国高度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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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经常发生捕捞纠纷的韩国高度警觉
  • 申庚振 驻北京记者
  • 上传 2016.03.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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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4日,正在尖阁列岛(中国名“钓鱼岛”)北方地区作业的中国渔船“闽霞渔01971轮”与巴拿马货船发生碰撞。正在附近巡查的中国东海舰队所属的福州舰抵达事故现场,从正在下沉的渔船中将10名船员安全救出。中国将该事件交给福建省厦门海洋法院审理,引导双方达成了协议。

中国计划未来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来处理像“闽霞渔轮”事件这样在管辖海域发生的国际海洋纠纷。这被解读为中国打算通过建设应对联合国旗下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机构来维护自己的海洋权益。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院长周强3月13日在在全国人大上做的业务报告中表示,“将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海洋强国等战略实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海洋权益和其他核心利益。加强海事审判工作,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周法院长还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海洋权益,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中国已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强调了建设的必要性。

菲律宾政府2013年向海牙国际仲裁法庭提交的南中国海主权纠纷案件预计今年5月做出判决,周院长的主张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中国迄今为止一直拒绝接受审判,未参与审理。

专家预测称,中国所说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与现有的国际海洋法法庭不同,主要负责经济仲裁。广州的海洋法专门辩护律师王敬对《南华早报》解释称,“中国现有的海洋法院也有权在南海等管辖海域发生纠纷时不论哪国国籍,对相关渔夫或船员进行审判。但中国大部分海洋法院不具备处理国际纠纷的条件,因此中国打算建设专门处理这种案件的上级司法机构”。

如果中国建设国际私法机构,将会对渔船作业纠纷频发的韩国造成影响,这一点也值得关注。

首尔市立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教授李昌伟(音)预测称,“中国试图建设可在主权纠纷海域行使法律管辖权的司法机构或准司法机构。但如果相关国家不同意中国这一做法,或不服司法判决、准司法决定,即使建设机构也无法保证其司法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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