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韩国应为来自中国的雾霾感到愤怒
상태바
韩国应为来自中国的雾霾感到愤怒
  • 南正浩 评论委员
  • 上传 2015.12.28 14:01
  • 参与互动 0
分享该报道至

12月24日圣诞节前夕,所有韩国国民都备受“灰色圣诞”的折磨。当日韩国发布了可吸入颗粒物预警,天地之间因为来自中国的雾霾变得一片灰暗。身边的同事不断咳嗽,去医院检查的结果居然是因为可吸入颗粒物,而非感冒。

韩国国民难道不会感到伤心吗?来自中国的致命性大气污染物质笼罩着韩半岛,却没有任何人关注此事或为此负责。无论是政府、政治圈,还是平日理直气壮的环境组织,没有一个人出面向中国提出抗议。我们不能因为污染物质来自遥远的海洋对岸就置之不理,政府必须出面严厉追究此事。

上世纪30年代加拿大一家冶炼厂排放的二氧化硫曾跨国国境,影响到美国华盛顿州,导致一座苹果农场蒙受损失,当时美国政府出面向加拿大索取了42万余美元赔偿;上世纪60年代,法国在南太平洋接连进行核试验,距离几乎等同于首尔~新加坡相距距离的新西兰(4200公里外)和更遥远的澳大利亚(6000公里外)不惜向国际法庭提起诉讼,使法国的进一步核试验计划被迫搁浅,当时法国也曾主张没有证据证明核试验的尘埃飞到了那么远的地方,但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研究显示,来自中国的雾霾中的可吸入颗粒物可以对婴幼儿造成致命危害,这种颗粒物可能粘附在儿童的肺部,导致炎症,进而引发重大疾患。就算沙尘暴属于一种自然灾害,但雾霾明显是人为污染问题,未能切实管理好公害企业和黄标车辆的中国政府必须为这一问题负责。

虽然韩中之间没有签署关于跨国境空气污染的条约,但国际社会却有着相关习惯法。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中采纳的“无害原则”便是其中之一。该原则内容为“所有国家都应尽最大努力不给周围国家的环境造成危害”。除此之外,2001年联合国下属机构国际法委员会(ILC)也明确规定,各国有责任向周边国家提供大气污染情况等准确的环境信息。中国不切实公开致命的大气污染实际情况,并非一件普通的小事。

中国方面也许会主张,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来自中国的雾霾对韩国国民造成了致命伤害;韩国当局也口口声声表示难以推测雾霾中有多少来自中国,不愿出面向中国追究责任。然而,我们从卫星照片上可以看出,确实是在中国北部形成的黑云在短短几天时间里移动到了韩半岛地区。

危害大众健康的行为是比剥夺一个人生命更为严重的犯罪。应该愤怒的时候却不适时表达愤怒,则永远无法受到应有的尊重。
댓글삭제
삭제한 댓글은 다시 복구할 수 없습니다.
그래도 삭제하시겠습니까?
评论 0
댓글쓰기
无须注册会员快捷留言

精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