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警方使用即时裁决应对律师事务所著作权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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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使用即时裁决应对律师事务所著作权滥诉
  • 姜仁植•张柱英•金真庆 记者
  • 上传 2009.01.1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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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居住在大田的金某(18岁,高二)被以侵犯著作权的罪名告上了法庭,因为她未经著作权持有者的同意就在博客中上传了歌曲文件。起诉方代理人S律师事务所表示:“如果缴付100万韩元,我们将取消诉讼。”在金某的母亲表示“家境困难”后,律师事务所表示“缴付80万韩元的话可以进行协商”。

然而,负责管辖该地区的大田市中部警察署于1月14日将金某的案件提交给了首尔法院,申请即时裁决。法院仅仅宣布对金某执行5万韩元的罚款。这是首次有侵犯著作权法的案件被交付即时裁决。

侵犯《著作权法》“最多可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但是警察署考虑到这个案件“既是初犯,当事人又是未成年人”,所以将这个案件认定为轻度犯罪,法院对此也表示认同。

◇侵犯著作权诉讼激增

目前,韩国专门处理侵犯著作权案件的律师事务所有20多家。大田市中部警察署的有关人员表示:“律师事务所雇佣兼职人员,翻出很久以前违反著作权的事件进行抓屏(将屏幕画面储存为文件),然后与著作权当事人取得联系,表示‘我们将对此进行处理’,从而取得代理资格。”

为了使孩子不至于留下前科,父母们一般都会拿出60万至100万韩元的协商费,很多时候都是有苦说不出。根据警方的说法,部分律师事务所甚至向持有著作权的企业给出“一般人100万韩元,未成年80万韩元,学生60万韩元”的价目表,并参与到诉讼中。

处理这些激增的诉讼妨碍了其它公务,警察对此纷纷表示不满。

◇警察找出擦边球式的解决方法

向法院请求即时裁决的大田市中部警察署署长黄云河(音)解释道:“诉讼过于泛滥使得警方非常苦恼,我们想到了警察拥有请求即时裁决的权力。这种擦边球式的解决方法能够挽救没有严重侵犯著作权的青少年。”大检察厅和警察厅等目前正在商讨可以同时保护著作权和青少年的对策。

然而著作权团体表示:“类似问题不仅仅和国家的经济力相关联,还关系到著作权人的利益,不可以简单对待。”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务室主任刘亨石(音)表示:“不问青红皂白的诉讼固然不可取,但是根本问题在于门户网站放任青少年侵害著作权,并从中取得极大的利益。必须积极地对他们追究责任。”

☞即时裁决=对于轻度犯罪,警察可以不经正式的刑事诉讼程序而交由法庭即时裁决。一般处以2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拘留或者少量罚款。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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