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机关对以涉嫌走私和运输毒品被判处死刑的金某于去年12月30日处决后,直到1月5日才向韩国外交部通报。
金某以涉嫌大约走私和运输5公斤毒品于2010年5月在中国被捕。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4月判处金某死刑,同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中国采用二审终审制。
依据中国《刑法》规定,走私、销售、运输和制造1公斤以上鸦片或50克以上海洛因、冰毒可判处死刑。实际上走私和运输的毒品量只要达到1公斤左右,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被判处了死刑。去年8月,中国对三名韩国毒贩执行了死刑。
韩外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已通过多种渠道要求从人道主义层面上不要执行死刑,但中国一直坚持不能对特定国民例外”,“在该过程中,我方数次要求确认执刑,但中国司法当局却只是一味反复称‘请等我们通报’,结果后来才通报执刑情况,于是我方通过韩国驻华大使馆等机构强烈表示遗憾‘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此类事情’”。
韩外交部表示,对于韩国政府的抗议,中国当局解释道“因为新年连续几日放假,批准程序等被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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