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周六)
前三星会长李健熙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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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星会长李健熙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
  • 朴晟佑 记者
  • 上传 2008.07.1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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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赵俊雄特别检察组在首尔中央支院刑警协议23部(部长法官闵丙勋)召开的对前李健熙会长等8名三星董事进行的最终审判中,判处李健熙有期徒刑7年,罚款3500亿韩元。对前副会长李鹤洙和前社长金仁宙处以有期徒刑5年的判罚。前秘书长玄明官和三星信用卡代表柳锡烈等其余5人则各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特检组披露:“三星是韩国国内最大的代表性企业,在韩国国家经济中占了很大比重。同时作为跨国企业,在发挥着重要的国际作用。然而,不法行为理应受到惩罚。”但是,他补充道:“我们可以部分接受以长时期以来很难解决的问题为由的解释。同时还会酌情考虑他们作为三星最高领导队伍,一直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并且已经上交了所逃税款等事实。”

李前会长在最后陈述中说道:“我们眼睛只盯住前方,挖空心思与国外企业竞争,以至于忽视了周围的问题,而且我们和社会的交流也不够。”他还说,“无论出于何种缘由,把股票转给子女而导致社会的混乱是我的过错。对未交纳暗股税款一事我也深感惭愧。”并说,“这次会彻底改正,无论是法律还是道义上的责任都应当由我来负。”

前李会长接着呼吁:“现在国家经济困难,希望能激励20年来与三星同甘共苦的三星董事和职员们,不要丧失前进的勇气。”

前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和前IOC委员长萨马兰奇等国外著名人士表示,“希望能斟酌前李会长为世界经济和体育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同时向审判院提交了请愿书。对前李会长等人的公开宣判将于16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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