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14日首尔中央大方法院透露,作为在孤星收够外换银行时一起被合并的外换卡公司职员,也是友利股东会员的朴某等8人最近向法院提交了撤销诉讼的请求。他们在2006年时就曾提交诉讼称:“孤星散布虚假减资流言,使外换卡的股价从6700韩元暴跌至2550韩元,外换银行以超低价取得了外换卡股票”,“外换银行应赔偿外换卡股价的差额”。诉讼对象是外换银行的法人和前副行长李达镛以及韩国孤星的代表柳会源等。
但是最近在外换银行低价出售事件的一审和外换卡股价操纵事件的抗诉中,前财政经济部金融政策局长边阳浩和柳会源代表等都被宣判无罪,朴某等考虑到毫无胜算把握,便撤销了诉讼。
投机资本监视中心和外换银行工会等在2004年以金融监督委员会为对象,提交了 “承认孤星取得外换银行股票的无效诉讼”,从而引发了外换银行低价出售的风波。但是首尔行政法院在2006年以“原告只是外换银行的股东,不具备诉讼资格”为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继刑事、行政诉讼后,民事诉讼也已进入扫尾阶段,外换银行低价出售事件也将成为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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