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管理机构认为还会有更多大企业像海力士一样出现资金困难,并决定通过各主要债权银行密切观察各大企业的资金情况。金融监督院已要求债权团立即就是否向正处于资金困难中的A集团提供新的资金援助进行讨论。
此外,金融监督院已将B集团划为存在较高潜在资金风险的企业,要求主要债权银行对其资金流进行关注。同时,对于中小造船企业中请求设备资金或巨额资金援助的企业,金融监督院将以债权团为中心,对这类企业摆脱困境的可能性进行讨论。
债权团目前正在讨论是否对开始对C&重工业公司进行债权团共同管理,金融监督院在给青瓦台的报告中称:“该公司为了建立造船所需要巨额设备资金(1600亿韩元),各债权单位对债权金融公司之间的援助金分配问题也存在不同意见,继续推动债权团共同管理的前景目前尚不明朗。”
“债权团协议”是为减少建筑企业的资金困难而出现的。到本月9日为止,共有30家公司申请成为协议适用对象,债权团对其中29家公司提供了延长债务偿还期限的优惠,对另一家公司的审查也正在进行当中。对于成为协议适用对象并请求提供新的资金的企业,债权团将讨论是否对其进行债权团共同管理等结构上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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