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一位20多岁男子抱着裹在襁褓中的婴儿来到首尔冠岳区兰谷爱主共同体教会,四处张望后,男子打开教会墙壁上的弃婴保护舱大门,将孩子放进去,然后匆忙转身。教会的李钟乐(音,60岁)牧师听到铃声后跑出来,抓住了正准备开车离开的男子,开始进行简短的路边心理商谈,男子是大专院校大一的学生金某(24岁),说孩子在两天前的凌晨刚刚出生。
“孩子的妈妈虽然在上班,但现在还无力抚养孩子,我打算毕业后再找回孩子,两家大人还不知道有孩子这回事儿。”
金某说了几句就走了。第二天早上7点30分左右,金某夫妇又回到教会带走了孩子,两人一夜未眠,最后下定决心“虽然现在生活拮据,也要自己把孩子抚养长大,并打算把这件事告诉两家父母”。
就这样,来到弃婴保护舱的第437号孩子不到一天就重新回到了妈妈的怀抱。然而,在过去4年时间,被扔到弃婴保护舱后可以再次回到父母身边的孩子却只有几十个。
李牧师夫妇会在自己照顾孩子的2~3天内,尽最大可能为孩子留下记录,即使他们没有亲眼见到孩子的父母,也会详细记录下孩子家长留下的信件、字条或者监控录像拍到的形象、着装等情况,以便未来孩子可以找到亲生父母。从2010年3月29日开始,截至今年4月5日,他们用这种方式共写下了438条记录。
“看上去像是在家里出生的孩子,脐带是用线扎起来的,用剪刀将脐带剪得很长,末端有用火燎的痕迹。”
2010年3月29日被放进来的摩西(当时只有一个月)是弃婴保护舱的第一好孩子,摩西在保育院获得新的名字,已经被人领养。
本报独家拿到弃婴保护舱的438条记录,对它们进行了分析。在323条写明弃婴事由的纪录中,抛弃孩子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经济困难、残疾、父母犯罪、非法滞留身份等等。其中占一半以上的173条(53.5%)都是因为“未婚妈妈(爸爸)”,比例最大。因为遭遇性暴力被迫怀孕生下孩子的大学生吴某(25岁,女)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去年5月22日,吴氏来到教会将孩子放下,她哭着说“《收养特例法》修正后,收养孩子时会在家庭关系登记薄上留下曾经生育过的记录,所以决定放弃找人收养的渠道,来找弃婴保护舱”。《收养特例法》规定,在找人收养孩子前,必须对孩子进行出生申报,因此2012年该法律实施后,将孩子放到弃婴保护舱的未婚母亲就逐渐多了起来。
去年将孩子放到弃婴保护舱的一位未婚母亲在信里写道“《收养特例法》究竟是为谁制定的法律呢?本想为孩子着想,找人收养孩子,但法律规定找人收养孩子,必须进行出生申报,只好放弃这个想法”。3月19日弃婴保护舱接到了一名患有“无脑症”的先天无脑女婴(出生1个月),生她的母亲是10多岁的未婚妈妈金某(19岁),金某的母亲黄某将孩子抱来了教会,黄某说“女儿年纪这么小就生下孩子,本来就够受打击了,孩子还是个残疾,实在难以接受”,“我们承担不起医疗费用,所以请你们收留着个孩子”。
去年8月,金某(19岁)将刚出生两天的女婴带到教会,哭诉说“孩子的爸爸在我怀孕时犯罪强奸别的女人,现在正关在监狱”,“没有人照看孩子,也没钱养,所以带了过来”。
被送到弃婴保护舱的孩子中,八成左右都不是在首尔,而是地方出生的孩子。赵某(21岁)背着胎名叫做“王子”的男婴(当时1个月)从全南珍岛郡来到首尔,她说“我父母都已经年过七十,无法代为照顾孩子”。教会还接到过咨询电话,说“打算乘坐火车把婴儿送去教会,希望教会能借点路费”。
保健福祉部与首尔市等相关当局在弃婴保护舱问题上陷入了两难困境。Holt儿童福祉会的金大烈会长表示“遗弃儿童当然是犯罪行为,但弃婴保护舱使这些被遗弃的孩子能够安全在他人照顾下长大”,“弃婴保护舱显示了韩国社会无法忽视的一些令人心酸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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