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此次审判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该进行的审判。受某市民团体提出的贱卖是非所摆布,朝野国会议员和监查院出面,进行检察调查和法庭较量的过程本身是在世界第13位的经济强国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困难的时候只得出售的银行后来价格上涨,就称其为贱卖的“红眼病”复发,使其成为借助舆论,所谓的“国民情绪法”的批判对象。至此就算是不明真相的普通人的国民感情,连监查院和检察厅也依据没有根据的舆论,大包大揽真是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在没有贱卖的证据之下,监查院委托检察厅进行调查,经过10个月的调查,仍然无法找到非法行为的证据。那么应该就此打住。无论如何眼红,政策就是政策,合同就是合同。如果不是谋取个人利益的明白的非法行为,就不能将政府当局者在危机状况之下做出的政策性决定诉诸法庭。
由于韩国外换银行的贱卖审判,国际社会称韩国为“政府决定和合法合同也可以被舆论掀翻的国家”,使得韩国背上了不光彩的名声。加上政府以司法程序的原因不予承认,使得韩国外换银行出售流产,将面对巨额的诉讼。
如今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台风中,正预告着又一次大规模结构调整的旋风。万一追溯为了应对危机的政策决定而反复进行司法处理的话,没有谁会揽下承担责任的事情。受国民情绪法和舆论审判摆布是决不能度过经济危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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