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0日,公正交易委员会发表了对fantom娱乐和SM娱乐等10个大型演艺经纪公司和所属354名艺人间的协议内容的调查结果。公正委调查出新进204名艺人的协议书上有严重侵犯私生活等不公平条款,并要求其进行删除或修改。公正委表示,fantom娱乐的协议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乙方(艺人)的所有活动都要在甲方(经纪公司)的允许和管理下进行,并且以甲方的意见为优先。”如果与演艺活动有关,艺人就不能自主决定任何事情,必须无条件地按照经纪公司的指示做。
也有条款规定:“兵役、交往异性、学业和经济活动等私生活要在事前随时与经纪公司商量,在指挥和监督下进行。”(JYP娱乐):“随时让公司知道你所在的位置。”(Olive9)。公正委表示:“这严重侵犯了私生活”,并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更改。
IHQ与新进歌手签约时加入了“如果艺人要解约,经纪公司没有义务向艺人支付贩卖唱片的收入”的条款。制作出唱片后,如果经纪公司要求解约,那么贩卖所得收入全部归经纪公司所有。据此,公正委表示:“单方面中止收入分配义务是不合理的”,责令删除。
SM娱乐和BOF的协议书里强行规定,所属艺人应无偿参加公司的活动。新艺人收入大概是全部收入的50%~60%,剩余的部分则由经纪公司获得。但是对明星艺人的收入是所创收入的全部,或者有时还会再加上全额的10%支付给本人。
公正委采取了方针,如果经纪公司再签订不公正协议将处以罚款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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