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产业用电价格仅为发电成本的86%,助长电力过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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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用电价格仅为发电成本的86%,助长电力过度消费
  • 许镇 记者
  • 上传 2013.06.1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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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证实,韩国电力公社(以下简称韩电)一直在以低于发电成本的价格向大企业供应产业用电,一直在做“赔本的生意”。监查院指出,这样错误的产业用电价格系统助长了电力过度消费。

监查院6月12日发表了2012年9月20日至11月23日期间对韩电等9个国有企业和产业通商资源部(前知识经济部)等实施监查的结果。监查院表示,韩电对产业用电费的定价比成本价还低。以2008年至2011年为基准,韩电一直以成本价的85.8%供给产业用电,若将换其算成现金,相当于韩电从企业少收了5万零23亿韩元。

问题在于为培养企业竞争力而进行这种“赔本生意”的做法已经不再符合现实需求了。监查院表示,在国内大企业的生产成本中,电费所占比率从1995年的1.94%降到了2011年1.17%。

此外,廉价供应深夜用电也被指为一大问题。韩电为了提高发电成本较低、需要24小时运转的核能和煤炭发电机的效率,以低廉的价格供应深夜用电。但是,由于企业们有意在电力较为廉价的深夜大量用电,反而导致出现了深夜电力供应不足的情况。

这样,为了配合深夜电力需求,就必须启动价格昂贵的油类和煤气发电机。在2008年至2011年间,深夜电力的供应价格仅为成本价的63%~66%。监查院表示,韩电因此受到的损失累计约达1万9741亿韩元。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虽然在2011年7月引进了燃料费(原料费)上涨的话,电力费用也随之上涨的电费连动制,但是直到监查时(2012年12月)为止,这种制度一次都没有实行。监查院批评称,考虑到同期燃料费上涨了2.37%~10.77%,电费也应上调到相同的比率,但是前知识经济部却以保证国民生活稳定的“紧急情况”为由,一直没有上调费用。

随着这种状况的持续,韩电的负债持续增加,2007年年底14万6000亿韩元的金融负债额在2011年年末达到了31万1000亿韩元,4年间,债务剧增到了原负债金额的两倍以上。

错误的政策引发了产业用电的过度消费。据监查院称,韩国居住方面的人均电力消费仅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平均水平的一半,但国内总产值(GDP)对比电力消费量却达到了OECD平均水平的1.75倍。也就是说,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韩国的家庭用电更加节约,但企业用电却接近发达国家的两倍。

监查院向产业部部长通报称“要明确(电费)联动制的运营标准,须把产业用电费和夜间电费调整到适当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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