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著作权保护中心方面的消息,韩国电影产业由于非法盗版视频所蒙受的损失在2011年高达7941亿韩元。非法盗版视频主要流通渠道为网络硬盘和P2P文件共享系统“torrent”。文化体育观光部著作权保护小组相关人士表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Torrent下载是从多个文件共享者那里下载文件碎片后组成一个文件的方式进行的,很难将特定某个人指定为非法上传者”。因此,要阻止共享Torrent的URL(网络地址),根据现行法律,就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在此处共享的文件全部都是非法的。实际上,文化部著作权保护小组在2012年5月向广播通信委员会著作权委员会申报的12处Torrent地址等30余个地址到现在都还没有完成审查调查。著作权保护小组主要负责人尹承贤(音)表示“每处Torrent都包含超过10万个资料,若想认证这些资料全部都是非法资料,据推算要耗费60年时间”。
据文化部的说法,在美国,由于对上传非法文件碎片的人进行的处罚力度非常大,因此很难利用Torrent 进行非法盗版视频流通。法务法人“Lawpeace” 的律师朴素贤(音)指出“在美国,著作权是被委托给进口发行商的,不止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还可以提起刑事诉讼。但在韩国,除原著作者以外,其他人都不可提起刑事诉讼,这是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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