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入增加水平跟不上国民总收入增加水平的现象在进入21世纪以后变得更加严重。家庭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从1990年的71.5%降到了2011年的61.6%,下降了9.9个百分点,而企业收入比重则提高了8个百分点(16.1%→24.1%)。国家整体收入中家庭收入所占比重下降的趋势并不只出现在韩国,但问题是韩国的情况尤为严重。2011年韩国国民总收入中家庭收入所占份额别说与德国(76.7%)、美国(76.4%)相比,甚至还低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的平均水平(69%)。
金组长表示“工资收入的增加跟不上企业营业利润的增加,企业收入未能充分流向家庭收入的影响很大”,“因为外汇危机以后,主导韩国经济发展的出口和制造业的雇用能力有所下降”。
小型个体经营者的营业不佳也妨碍了家庭收入的增加。外汇危机以后失业的四五十岁中年层人群都涌入了批发零售业和饮食住宿行业,使得该行业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20世纪90年代曾一度达到10.2%的个体经营者营业利润增加率到2000年以后就跌到了1.5%。家庭负债急剧增多导致的利息支出的增加也成了家庭收入停滞不前的原因之一。20世纪90年代,家庭纯利息收入(领取利息-支付利息)年均增加14%,但2000年以后反而每年都会减少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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