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已经把李明博总统将在距离卸任还剩两周左右的时候,即春节长假为契机实施赦免政策当作是既成事实。并且,李总统的胞兄李相得前议员、去年12月放弃上诉的前广播通信委员长崔時仲、前世中Namo会长千信一、李总统夫人金润玉的堂兄前KT&G福利财团理事长金在烘等人被认为是首先被赦免的对象。
赦免权既是宪法上总统的固有权力,但也是违反法律和原则的例外措施。这也是在使用这个权力时要三思的原因。即便这样,一直以来历代总统们在任期末以国民融合的名义行使赦免权也是事实。例如,前总统卢武铉在任期最后一年的12月31日将林东源和辛建两位国情院长和自己的亲信前青瓦台总务秘书官崔导术等共75人赦免。两位国情院长承认有罪,在仅四天之后就被赦免。
那时,大国家党(新国家党的前身)批判称这是“宪法和法治主义的破坏”。李总统自己也在任期第一年做出承诺,“新政府严格遵守法律秩序的意志很坚定。在新政府任期里,对于腐败和不正之风,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企业家,我都会毅然处理”。
曾这样坚持的李总统是从某个时候开始赦免任期里有不正之风的人,现在还要连作为最后“门栓”的亲戚·亲信中的有不正之风的人也一起赦免。李总统也要重蹈过去总统的错误吗?他有意识到朴槿惠当选人所说的“我们要明确限制赦免权,不能随意滥用”吗?不管是哪一方面,对于长期决心排斥政治赦免的李总统来说,这都是极其尴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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