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周六)
为防止性暴力的二次伤害,在法庭上设置遮挡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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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性暴力的二次伤害,在法庭上设置遮挡墙
  • 金起焕 记者
  • 上传 2012.11.1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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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9月末,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法庭526号外。A某(19岁)去参加打工面试,遭到了社长的性骚扰。在作为证人参加审判的一个小时前,A某在法院的一个办公室里见到了“证人支援官”。支援官表示“社长的辩护律师会提出 ‘难道这件事不是双方同意的吗的疑问,深深伤害被害人”,并建议到“他提这样的问题是为了对社长进行辩护,您按照事实沉着冷静地回答就可以了”。A某在支援官的带领下,通过只有法官才能进出的通道进入了法庭。

#2.同一天,526号刑事法庭里。

“被告人请转过身坐下。”

审判长下达命令后,坐在法庭右侧被告席上的社长转身朝着墙壁坐下。法庭中央的证人席被围上了高2米的遮挡墙,社长是看不到证人。旁听者全部退到法庭外面。过了一会,被害人A某低着头进入了法庭后面的法官出入口。A某坐到证人席之后,社长也转过来坐下了。但是社长在证人讯问结束之前看不见A某。

性暴力犯罪的审判正在发生变化。从11月初开始,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为了保护性暴力被害人等证人,在8个刑事法庭中动用了法庭屏蔽设施(遮挡墙,照片)。新设的遮挡墙呈“ㄷ”字形,完全遮盖住了证人席,这是为了不让除审判长以外的任何人看到证人。法院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性暴力犯罪的特性上来看,被害人(证人)特别不情愿暴露在犯罪人(被告)面前”,“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人权,使其能够安心地进行陈述”。

该法院于今年3月引进了“证人支援官”制度。利用该制度的案件已经超过了100件。支援官是在性暴力咨询机构进修100个小时课程的“性暴力被害人帮手”。支援官联系被害人,为其讲解证人支援程序,于审判之前和被害人在法院内的支援官办公室里见面商谈;为了在移动的过程中不接触到被告一方,亲自带领其进入法庭,结束讯问后就到支援官办公室进行交谈,之后一起到大楼入口;宣判之后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把结果传达给被害人。这些都是支援官做的事情。

金善仪(音,43岁,女)支援官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唯一一名证人支援官,她表示“很多情况下被害人出庭的压力都很大。为了防止二次伤害,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进行协商”。大部分被害人都表示“让我能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非常感谢”。

上述措施是从暴力性犯罪接连发生,因而被害人需要保护的角度出发制定的。今年6月,一名作为证人出庭的性暴力被害人在审判之后自杀等,性暴力被害人的“二次伤害”时有发生。从10月起,法院举行了“证人支援委员会”(委员长是刑事首席部长卢泰岳),预计以后会扩充视频作证室、证人支援室和制作性暴力专门法院业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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