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3日 (周二)
法院判决“要公开移动电话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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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要公开移动电话费成本”
  • 朴泰熙•郑圆烨 记者
  • 上传 2012.09.0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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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首次判决要求公开关于移动电话费用成本的资料。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3部(部长朴贞华,音)在参与连带下属安某(39岁)针对广播通信委员会提出的信息公开拒绝处分取消申请诉讼中表示“不公开计算费用根据的资料是违法的”,判决原告部分胜诉。法院通过判决书表示“很难认为我国移动通信事业是在自然垄断状态下依据自由竞争市场原理形成的”,“最近由于家庭通信费用负担而要求降低话费的民声高涨,所以有必要公开与话费政策相关的信息,消除国民的疑惑。”

公开对象资料中大部分是参与连带要求的资料,包括“计算移动通信成本所需的工程费用”、“3家移动通信公司向广播通信委员会提交的计算成本依据资料”、“智能移动利用促进费用制度改善报告资料”等。但是费用中的人工费、营业费用等细分项目被认定为营业上的秘密而无需公开。由于参与连带没有提出关于最近正急速普及的第4代LTE服务的要求,所以这一项没有被列为谈判对象。原告方辩护律师赵炯洙(音)表示:“考虑到法院强调通过公开成本获得共同利益这一点,应该实现对LTE的信息公开。”

对于这次判决,移动通信行业抗议表示“难道是要求公开所有核心经营信息”。SK电讯有关人士主张“要是把投资成本、市场营销成本、网络维持和管理费等信息透漏给竞争者,将不存在市场竞争”,“公开成本的话,积极引入新技术的企业将受损”。KT有关人士表示“依据最近日本总务省的资料,首尔的智能手机话费在世界7大都市中是最低的”,“不能保证说公开成本就能降低费用”。

广播通信委员会正在研讨上诉。广播通信委员会认为因为部分营业秘密得到承认,所以即便公开成本信息,也难以掌握一条短信、一秒钟通话、1MB流量的成本。截至今年6月末,国内移动通信用户有5395万人,其中2G和3G用户各1310万人和328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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