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三星苹果间专利战争结果将于本周内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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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苹果间专利战争结果将于本周内水落石出
  • 金昌羽•沈西宪(音) 记者
  • 上传 2012.08.20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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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电子和苹果间的专利诉讼将在本周内得出一审结果。美国加利福尼亚北部地方法院将从8月22日(当地时间)开始听取双方律师的最终辩论,陪审员们也将开始对本案进行讨论。判决预计将在2~3天内得出。

韩国的一审判决也将在8月24日得出。美国的法院虽然命令两家公司进行协商,但双方最终并没有达成和解。苹果和三星于8月18日向法院共同提交了“虽然进行协商但立场差异无法缩小”的报告。

世界信息技术(IT)企业也将注意力集中到了美国的判决上。这是因为美国的此次判决将改变未来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市场的企业版图。

在美国的一审判决中,法院得同时判断“三星是否盗用苹果的设计”和“苹果是否侵犯三星的通信专利”。其中就苹果的设计专利,法院很有可能做出“三星虽然侵害苹果设计专利,但苹果因此遭受的损失不大”的判决。

虽然法院很难全面否认苹果的主张,但相反由于三星提供了并非山寨iPhone的证据,所以也很难要求三星缴纳巨额赔偿。如果做出这样的结论,那么苹果能获得的就仅仅是“三星是模仿者(copycat)”的名分。

三星在判决的过程中对早于iPhone开发的三星F700、LG电子的Prada手机等进行了分析,公开了结论为“手机趋势朝着越来越薄越来越好转变”的内部文件。这一证据将有力地支持三星“大画面的全屏触摸手机(full touch)只是趋势,并非抄袭iPhone”的主张。法院也有可能以此为基础做出“没有侵犯专利”的结论。但和技术性相比,陪审员的特点是更加强调感性的层面,所以无法完全排除陪审团做出命令三星赔偿巨额损害的判决。

三星通信专利的焦点是“弗兰德条款(FRAND)”。这一条约规定,像三星通信专利这样的国际公认的“标准专利”必须“在公正、合理、无差别(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的条件下供任何人使用”。苹果以此为基础主张“三星电子在只有12美元左右的通信芯片上征收20美元的专利费用违反了弗兰德条款”。

相反三星的立场则是:“向没有签订相互专利使用合同的苹果要求比诺基亚或摩托罗拉更高的专利费用并非不合理或差别对待。”如果法院接受三星的说法,那么苹果最高可征收4700亿韩元专利使用费。

如果9名陪审员无法取得意见一致,那此次判决将无效,还得再次从新开始。即便取得合议,败诉一方进行抗诉的可能性也非常大,所以预计直到大法院做出最终判决还需要2~3年的时间。

IT业界正在密切关注对于三星标准专利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因为这一判决的后果及影响不容小觑。只要开发技术的公司申请,然后经过国际电器通信联盟(ITU)等国际标准化机构进行审核,就可以决定标准专利的归属。制作标准专利的企业虽然收取很少的专利使用费用,但取而代之的是可以在产品开发中处于有利地位。

但一旦苹果无端使用三星标准专利没有获得合适的赔偿,三星等大型企业很有可能会把方向从将自己开发的技术进行标准专利申报转为通过和各个企业协商获得更高的专利费用。IT业界都纷纷担心,三星这样做的话对技术不足的后发企业来说取得快速增长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也就是英国的经济刊物《经济学人》批评“苹果和三星电子的专利诉讼将扼杀创新”的原因。《经济学人》通过最近的专栏指出:“如果苹果希望通过诉讼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竞争,那么为了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将带来扼杀创新的结果。”

另一方面,2011年收购摩托罗拉移动的谷歌8月18日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苹果发起了诉讼。其内容是“苹果侵害摩托罗拉的7项专利,要求阻止在中国生产的iPhone和iPad出口至美国”,原因是苹果消极支付专利费用。谷歌此举和三星诉讼苹果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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