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声明中表示“经过判断,近日韩国、印度、马来西亚、南非共和国、斯里兰卡、土耳其、中国台湾等进口伊朗原油的量大大减少”,“将会向美国议会通报,在180天内不对以上国家适用《国防授权法》的制裁”。
美国政府在2012年3月曾发布消息将欧盟(EU)的10个国家和日本排除在制裁对象之外。至此,从制裁对象中被除名的国家已增加至18个。
然而,对于仍然使用非正常途径从伊朗进口原油的中国,美国政府并未将其排除在制裁对象名单之外。白宫核心官员表示“正在与中国持续进行协商”,“在6月28日《国防授权法》适用之前,我们将就此问题不断与中国政府进行协商”。
美国议会于2011年12月通过了《国防授权法》,规定自2012年6月28日起,禁止美国与从伊朗进口原油的国家进行金融交易;+制定了例外条款。
韩国外交部当局者表示“如果在180天后仍能自觉减少进口伊朗石油,那么有可能延长例外期限”。然而,EU为对伊朗进行制裁而计划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采取的“禁止为伊朗产原油运输船提供保险”的措施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韩国企业与其他亚洲国家一样,在从中东地区进口原油时,90%以上的必要保险都依赖于欧洲灾害保险公司。如果欧盟不予提供保险,即使不受美国制裁措施限制,也不得不中断从伊朗进口原油。
就此问题与韩国政府进行协商的EU坚持自己的立场,表示“这是经过EU区域所有国家集体审议的方案,不能给予韩国和日本特殊待遇”。也就是说,如果将原油运输日程按照20天来计算,那么很可能从6月中旬就要开始停止从伊朗进口原油了。
日本政府也就此问题出面与EU进行协商。6月12日,彭博资讯报道称“日本政府向议会提交了特别方案,提议由日本政府直接为船舶提供最高达76亿美元赔偿的保险”。
韩国政府当局者表示“6月18日~19日,将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联合国5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德国(P5+1)与伊朗的谈判,这一谈判进展如何,以及最终决定是否将停止继续为船舶提供保险的EU外长会谈(6月25日)的结果如何,都非常值得关注”。
此外,如果停止从伊朗进口原油,韩国打算通过减少或中断国内炼油公司的精炼油出口,来保证国内内需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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