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韩国外交部对强制征用受害者个人请求权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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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外交部对强制征用受害者个人请求权的表态
  • 金秀贞 记者
  • 上传 2012.05.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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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韩国大法院做出了与韩国政府一贯立场相违背的判决。韩国政府一贯主张“强制征用被害者请求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已随韩日协定而失效”,但当天大法院却认为“请求权并没有失效”。政府请求权协定中不包括库页岛(Sakhalin)韩民族同胞、从军慰安妇和原子弹受害者。政府当局表示“这是受害者与两家日本企业之间的私人诉讼,并不是政府应该出面的事情”,“将视发回重审后的二审判决结果,再决定如何应对”,强调政府并非此案的当事者。意味着“政府做了自己能做的事,不会在此事上出面”。

但专家们却认为,此案可能会给韩日关系造成爆炸性的影响。如果二审判决后,韩国法院对三菱韩国分公司等被告方财产行使强制执行,届时两国政府将不可避免地需要出面解决这一问题。此外,预计到时候,此案还将激化韩日两国国民间的情绪。外交部当天拿出了2005年卢武铉政府时期国务调整室制作的包含韩日请求权协定效力和政府对策的相关报道资料,外交部当局者表示“这是当时韩日会谈的秘密文件曝光后,政府经过深思熟虑所定下的原则”,强调“强制征用是包含在请求权框架中的,是已经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强制征用受害者包含在协定当时韩国从日本得到的无偿资金的适用对象中。以下是记者与外交部当局者的问答实录。

-法院判决有违政府的立场,对吗?

“是有差别。但对于日本强占的非法性,个人请求权并没有失效等问题,政府也持同样的立场,法院判决在这一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判决中出现了‘就算包括在请求权协定中’这样的前提性语句。在大的方面,我们是一致的。”

-韩日请求权协定的依据本身就是不正当的,不是吗?难道不能进行重新谈判吗?

“韩日协定令人痛心之处在于没有明确指出日本殖民统治的非法性,但此次判决的核心是要求赔偿损失,并未提到协定是否违宪。”

-法院认为个人请求权和外交保护权(政府需要进行支援)并未消失,您怎么看?

“非法殖民统治带来的损失无以数计,政府将制定被征用者名册等,不断尽自己的责任,做好该做的事情。”

-要求赔偿的诉讼可能会接连发生,对吧?

“我们将根据韩日请求权协定和2005年政府制定的原则,保持政策的一贯性。强制征用和其他七项问题都是请求权协定中已经解决的问题。但对于军队慰安妇受害者、库页岛韩民族同胞、原子弹受害者的问题,日本还是负有法律责任。我们将继续对日本政府就此提出要求,不会将之与韩日合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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