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FP通信等外媒4月18日消息报道称,负责此次专利诉讼的主法官露西可(Lucy Koh)表示“三星电子和苹果都表达了在法院仲裁下,双方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意思”。也就是说,两个公司打算通过法院积极仲裁,在谈判桌上进行协商解决问题。此次协商需要双方CEO和最高法律负责人亲自来到法院,协商期限为90天。ADR是指诉讼在进入正式审判之前,在法院审判之外进行商事仲裁的制度。今年7月末,三星和苹果之间的诉讼将开始进入正式审判阶段。
有分析指出,随着两个公司的最高负责人直接见面进行协商,提出反诉已超过1年的专利诉讼很可能通过协商得以解决。相反,也有观点指出,两个公司虽然已同意协商,但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因为法院命令,因此不能对通过协商妥善解决此事抱太大期待。信息技术(IT)专利专家弗洛里安·米勒(Florian Müller)表示“法院虽然可以使案件当事者见面协商,但不能强制命令其达成协议”。
事实上,之前就曾有过虽然诉讼双方进行了ADR协商,却依旧以协商失败告终的案例。2011年,Google和Oracle也曾在收到类似的法院命令后进行了ADR协商,但双方最终还是从本月16日开始在法院展开了论战。三星电子相关人士表示“我们把类似法院在判决前劝导双方协商的行为,仅仅理解为一般性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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