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周六)
韩国未被列入美国“伊朗制裁法”豁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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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未被列入美国“伊朗制裁法”豁免国
  • 朴承熙 驻华盛顿记者,李圆珍 驻首尔记者
  • 上传 2012.03.22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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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美国对伊朗的新“金融制裁法”,即所谓的“国防授权法”的第1阶段豁免权国家名单公布后,同美国正在协商中的韩国进入了非常时期。美国的修订“国防授权法”是针对同伊朗中央银行进行交易的外国银行,冻结其在美国内的资产并禁止其进行外汇交易的强硬制裁法律。

美国国务院3月20日(当地时间)决定,明显减少伊朗原油进口的日本及欧盟10国共11个国家可不再适用“国防授权法”。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通过声明表示:“这11个国家减少了伊朗原油进口等,共同参与了对伊朗的制裁,对此我们予以高度的评价”。

韩国驻美国大使馆就韩国未被列入此次豁免对象名单提交了报道资料,并解释称“今天公布的国家是以通过民间金融机关同伊朗方面进行非石油部门交易的国家为主要对象”,“由于韩国同伊朗交易的企业银行及有利银行是政府所有,所以没能成为此次措施的对象”。大使馆方面表示“关于会对韩国带来影响的石油部门相关制裁措施,计划将于6月28日开始”,“政府计划在研究减少伊朗产原油进口计划的同时同美国方面展开紧密的协商”。

问题在于美国宣布将把包含在豁免对象中的日本所减少伊朗石油进口规模作为一种基准。美国国务院高层当局人士在电话中表示“此次豁免可不适用于国防授权法的日本不顾福岛核电站事件产生的困难,2011年下半年将伊朗进口原油量减少了15~22%”,“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规模,将成为其他国家的榜样”。特别是这位当局人士强调称“对于自6月28日开始适用的12个制裁对象国家,我们将关注他们的表现”。

据悉,关于缩减规模,过去韩国政府向美国提交的数值为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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