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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S转发通敌内容适用《国保法》引发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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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S转发通敌内容适用《国保法》引发争论
  • 李东贤(音) 记者
  • 上传 2012.02.0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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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围绕着因涉嫌通过推特转发130件通敌言论(《国家保安法》上的赞扬·鼓动)而被拘留起诉的朴正勤(音,23岁)事件在韩国引发争论。一方面朴某方面认为“这不过是单纯的恶作剧”,而检方则认为“从转发次数来看,我们只能将他的行为看做是通敌行为”。

2月5日,根据水原地方检察厅的信息,在首尔岩寺洞经营一家照相馆的朴某从2010年12月开始至去年为止因涉嫌转发宣传朝鲜体系的推特“我们的民族”内容96件和上传34件通敌内容,于1月31日被拘留起诉。他所转发的推特“我们的民族”的推特全都是赞扬朝鲜体系的内容。根据检方的说明,在朴某自己创作并上传的推特文章中也包含着“首领啊,请对我们下达命令吧。仇恨未报,我们将扫平这片土地”等内容。(2011年12月15日)调查显示,在2010年11月延坪岛炮击事件当时他还在推特上表示:“首尔没有传统文化,全都是些怪癖的变异文化,必须将首尔变成火海,从地图上抹去。所以必须受到核攻击才行。”

对此,朴某和辩护人方面认为:“这些都是为了戏弄朝鲜体系的。”身为社会党员的他强调:“社会党的立场也是批判朝鲜的三代世袭。”记者最近对朴某一年内的推特内容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这些全都是无法分辨是否为玩笑或认真的内容。“金正恩并不只是只金正日生的子女,他就像乳酸菌一样。”(2011年12月19日)“金正日即使吃了很多好东西但还是死了,你们还是吃垃圾去吧。”(2011年12月20日)

检方因涉嫌在推特上转发通敌言论而拘留嫌疑人朴某还是首例。2011年8月,金某(44岁)因涉嫌转载“我们的民族”推特内容30多件并发布赞成朝鲜主张的文章而被不拘留起诉。

检方规定,在违反选举中,如转发虚伪网络内容30次以上将受到拘留调查,但并没有对推特转发制定出细分标准。目前,韩国对于违反国家安保法的网络发布内容次数等没有一个拘留的标准。检方相关人士表示:“如果违反保安法,和转发的次数没有关系,个人的意图将成为违法处理的重要标准。”

起诉朴某的水原地检方面在说明拘留必要性时表示:“朴某上传的文章虽然只是开玩笑性质的,但发表通敌言论的次数太多了,包含在起诉内容内的130多件中有80多件是在调查开始后他自己发表,可以说他没有反省的意思,我们担心其可能会再犯。”朴某和辩护律师方面则表示:“对不知道自己的推特上有通敌行为的嫌疑人进行拘留起诉,只是用《国家安保法》来过分解释,这是扼杀言论自由。”

该事件也被海外媒体所报道。《纽约时报》2月2日网络版报道中就分别刊登了朴某有关“这次事件是无法理解讽刺的当局者的失误”以及国际大赦亚太区局长萨姆·扎里菲(Sam Zarifi)“必须撤回对朴某的起诉”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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