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财界和劳动界对政府的这种动向也提高了警惕,并正在抓紧制定对策。有人预计(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宣传总部长黄仁哲(音))“缩短工作时间问题将成为今年劳资关系的最大问题”。
根据经合组织(OECD)2010年的统计,韩国的工作时间为每年2193小时,在34个成员国中是最多的。虽然法律规定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但韩国在正规工作时间外的延长工作和假日工作等超额工作非常多。其中假日工作最为引起争议。因为企业一直认为《劳动基本法》上没有包含每周12小时的延长工作限定。雇佣部发言人郑志沅以此为据表示:“在《劳动基本法》的追加工作津贴相关条款(56条)中分别规定了延长工作、夜班工作和假日工作。”
而企业们并没有受到根据政府方针所设定的延长工作限度,而是给工作者们安排了假日特勤。也就是说,除了受法律保障52小时(周40小时+延长工作12小时)外,加上周六周日两天最大工作时间的8小时,一周工作68小时成为可能。
韩国政府的方针为对《劳动基本法》进行修正,将延长工作和假日工作合在一起的实际工作时间限定在“每周52小时”的框架内。除此之外,韩国政府还讨论了通过劳资政三方委员会的讨论缩小运输业、金融保险业等现行12个部门工作时间适用特例业种的方案。
韩国政府推动“劳动时间缩短”的背景除了改善工作条件的既有目标,还有很大层面是瞄准了增加就业岗位的“附加作用”。如果法律得到改正,那么企业如果想维持现有生产量,就只能大量雇用新职工。学界和劳动界推测,现代起亚汽车“必须雇用现有人力(4万5000人)的最少10%,如果包括管理职位,至少要雇用5000~6000人来作为应对假日工作的人力。”在总选和大选之前,必须收复因就业难而荒废的“底层民心”的政府只能出重手。李埰弼部长1月24日也强调:“2011年我们曾要求违反工作规定的500个企业遵守法定劳动时间,结果增加了5200个就业岗位。”
但法律能否按照韩国政府的计划顺利进行还是个未知数。雇佣部相关人士表示:“直到总选之前处理法案都将会非常困难,我们正在考虑(开始的)时机。”如果被选为第18届国会法案而到总选时仍未得到处理,法案将自动被废除。
而工作时间缩短的利害当事者劳资方的反对也是变数之一。劳动界虽然表面上对政府方针一片欢呼,但其内心却非常警惕因工作时间缩短而造成的工资减少。民主总工会金属工会的对外合作室长闵庆民(音)认为:“和工作制度一起,我们必须还要将基本工资少、津贴多的现行工资体系(时薪制)向着月薪制度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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