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月15日彭博社和《悉尼晨锋报(Sydney Morning Herald)》等外国媒体的消息,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艾诺贝尔·伯奈克(音)法官当天决定对三星针对苹果iPhone、iPad2提出的禁止销售假处分申请和侵害专利原案诉讼进行捆绑式一次判决。苹果过去也曾经要求“准备判决需要一定时间,希望判决能够在明年8月以后进行”。但伯奈克法官却未予接受,他说:“通常苹果每年都会推出新的iPhone手机。如果判决推迟,那么三星为应对苹果推出的新产品还得再次进行所有的诉讼程序。”同时他还补充说:“如果时间拖得太久,对于想要确保‘安卓市场(安装安卓OS系统的智能手机市场)’的三星来说太过残酷。”
这与今年7月苹果于同一法院对三星Galaxy Tab 10.1提出禁止销售假处分申请时相比只是换了一个立场,剩下的则完全一样。当时三星提出延期判决,而苹果提出从速判决,最后法院接受了苹果的提案,最终苹果取得了胜利。彭博社报道称:“(从当时的情况来看)这次三星抓住了第一盘的胜机。”
2012年3月澳大利亚法院将要做出的判决也会对2、3个月之后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听证会施加一定的影响。今年7月,两家公司就彼此的产品分别向ITC提交了美国国内禁止进口的诉讼申请。三星电子相关人士表示:“苹果最近在同摩托罗拉的专利诉讼中败诉,目前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苹果在澳大利亚败诉,那么苹果将因为担心自己在ITC听证会上处于不利地位而希望推迟判决。”
另一方面,三星电子当天在法院表示:“两家公司关系非常近,三星过去采取的都是不对苹果提出专利侵害诉讼的‘非公开政策’,但此次苹果却首先向三星提出了诉讼。”接着三星主张:“别的公司都获得了三星专利的使用权,但苹果却从来没有这样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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