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8日,据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透露,贷款企业职员崔某(48岁)于1996年留学日本,在那里与朝鲜族出身的张某(44岁)相遇结婚。崔某大学的专业是柔道,对子女的教育方法上与其他家庭很不相同。他说要教独生女(15岁)做“运动”,从小管教严厉。夫妻经常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争吵,张某最后忍无可忍于2001年提出离婚诉讼,在诉讼进行中带孩子回到中国。崔某经过6个月的打听,最终知道了母女的住处,只带着女儿回到了韩国。在女儿到了13岁时的2009年,父亲的管教开始超过了正常水准。
有一次女儿参加朋友生日宴会而回家晚了,一到家崔某就大怒打了女儿屁股。他让痛得难以坐下的女儿“在跑步机上跑一个小时!”那年夏天,为了去乡下探望父母,崔某在车上等女儿,因“看到车还走得那么慢”而罚女儿在车内举着胳膊坐了三个小时。
去年1月以“爸爸回来这么晚,你一个电话也不打”而罚女儿踢腿和原地跳两个小时。使用电脑打印时,如果不使用两面纸也会受体罚。成绩下滑时罚做下蹲跳和PT体操,如果开着两个灯就会遭到竹刀打。
去年7月来到韩国的母亲张某听到女儿说受体罚的事后很震惊。带着女儿离开家,临时住在保护中心的张某说“受他父亲的虐待,孩子患上了忧郁症”,并向警方检举了崔某。去年11月,以涉嫌违反儿童福利法被起诉的崔某在一审中被宣告判处四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两年。崔某提出了上诉,称“身为父亲对她进行体罚,是让她做运动”。但负责二审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部维持了原判。裁判部表示“考虑到受害者的性别和年龄,这种管教方式失去了社会一般观念上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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