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6日 (周二)
请那些大声指责的议员们首先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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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那些大声指责的议员们首先遵守法律
  • 中央日报
  • 上传 2008.10.08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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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质问这个在国政检察场合上大声指责部长的国会议员。你难道真的有大声指责的资格么?国会是否自己也违反了法律呢?我提出这些质问的原因是国会最后搁置了对创造韩国党文国现代表的《逮捕同意案》。

为了包庇有不法行为嫌疑的同僚,国会自己就违反了《国会法》。检察当局要求国会批准逮捕令,但是却被拒绝了,于是在一次也没有传唤文国现代表的情况下无法对其进行起诉。由于起诉时限截止9号,所以无法再等待国会的批准了。

事情的经过十分简单。文国现代表一贯都是藐视国家权力的。根据检察当局的资料,文国现代表在第18届国会选举临近时,从李汉正议员那里以“作为比例代表被公开推荐的代价”收受了6亿韩元的贿赂。该行为涉嫌违反去年2月制定的《公职选举法》中“禁止从推荐候选者处收取金钱”的条款。

涉嫌贿赂文国现代表的李汉正议员接受了检察当局的搜查,在法庭上被判3年有期徒刑。相反,收受贿赂的文国现代表虽然从检察当局收到了9次要求其出庭的要求,但是却一次都没有配合搜查。之后定期国会一召开,检察当局考虑相关法律(国会议员在国会召开期间拥有不被逮捕的特权),希望国会能表决通过对文国现代表的《逮捕同意案》。但是国会甚至没有提交这个议案。结果是文国现代表至今还没有去过检察机构。

这个过程当中显现出来的文国现代表的处事方式和他一贯主张的“干净的政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样的贿选行为,哪怕是文国现代表一直批判的其他政党也都已经很少有此类的行为了。只有上次大选时紧急组合成的“亲朴连带”中发生过一次类似的事件。“亲朴连带”中的徐清源代表也是早就被判处了有罪。只有文国现代表一个人还在回避检察当局的搜查,叫嚷着说这是“政治迫害”。

国会自身的问题更严重。文国现代表处理这件事情的方式是个人资质的问题,但是国会包庇他的行为却是藐视民主社会基本法制的集团利己主义。《宪法》中对于国会议员的免责特权条款是为了防止议员们遭受外部的迫害,保护其立法的活动,绝对不是用来包庇某个议员或者某个政党不法行为的制度。国会滥用免责特权条款,可以说是对正常司法程序的践踏。

我想对这个在国政检察场合上大声指责的议员高喊:不要滥用免责特权!请国会自己先遵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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