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方面立场是,根据《请求权协定》,关于包括军队慰安妇问题在内的因殖民统治发生的一切损害的赔偿请求权已经失效。对此,有人反对称,虽然有这项协定,但个人的赔偿请求权并没有一同失效,但韩国政府置这种反对立场于不顾,担心这种消耗性的法律争论会引发韩日之间的外交摩擦,一直持袖手旁观的态度。政府要照顾韩日关系的大局,这点不是不能理解,但那些受害者就只能仰天长叹了。对于政府的没诚意和不负责,愤怒的人们最后只能诉诸于违宪诉讼了。
《请求权协定》第3条规定“围绕协定的解释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当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既然韩国已经提议进行协商,日本就没有理由拒绝。如果日本真的对过去的错误有忏悔之意,就应该拿出诚意,走到谈判桌前。虽然韩国政府是逼不得已才提议进行协商的,但也应该下决心借此次机会解决慰安妇问题,堂堂正正地积极展开协商。不应该因为自己是迫不得已,而对协商敷衍了事。
不仅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就连美国和欧洲各国也都把慰安妇问题规定成不可饶恕的战争犯罪,向日本追究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即便是提交到有第三国人士在内的仲裁委员会,我们韩国也没有任何不利条件。在政府登记在案的234名慰安妇老奶奶中仅有69人仍然健在。我们已经没有磨蹭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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