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周六)
生活在平壤的孙女为得到爷爷的遗产而脱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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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平壤的孙女为得到爷爷的遗产而脱北
  • 具希聆•蔡允京(音)记者
  • 上传 2011.08.31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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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韩国及朝鲜居民间的诉讼增加,甚至出现了为继承韩国的遗产而脱北的事例。最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正在进行为继承韩国爷爷的遗产而脱北的孙女对继奶奶提起恢复继承权请求的诉讼事件。

脱北女性A某的爷爷在朝鲜结婚并生下了3男1女,但韩国战争时期只带着侄子越境到了韩国。他在韩国积攒了很多财产并已经再婚,与再婚妻子没有子女。

爷爷留在朝鲜的儿子已经全都去世了,但三儿子的女儿A某于几年前通过韩朝离散家族见面会见到了爷爷。之后爷爷定期给孙女寄去生活费,并在中国及平壤等地相见了数次。

但是A某于去年得知了爷爷已经去世,继奶奶继承了全部房地产的事实。A某为了夺回爷爷的财产决心脱离朝鲜。顺利到达韩国的A某为了证明自己是已故人亲孙女的事实,向法院提交了同爷爷一同越境到韩国的侄子的确认书及朝鲜当局发行的公民证等证据。对此继奶奶正在申请对A某的基因进行鉴定。

今年7月曾经发生过朝鲜居民通过韩国法院的审判程序首次得到了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事例。正在朝鲜生活的尹某(68岁)等4名兄弟姐妹要求“把1987年去世的父亲的100亿韩元遗产分配给我们”,对韩国的继母(77岁)及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提起了诉讼,最终通过调节而结尾。他们协议韩国的兄弟姐妹们将一部分房产及一定金额的金钱给予朝鲜的兄弟姐妹们。

此次诉讼是由在1·4撤退时期同父亲一同越境到韩国的大女儿(76岁)接到亲兄弟姐妹尹某等人的诉讼委任书后在韩国对继母及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进行的代替诉讼。根据政府及法律界的消息,一位50多岁的朝鲜男性为夺回在韩国生活并留下数十亿韩元财产离世的父亲的遗产,也正在通过身在中国的代理人及韩国的律师准备诉讼。

除继承诉讼之外,韩国及朝鲜之间正在展开多样的法律纷争。韩国及朝鲜首例著作权诉讼是由《林巨正》的作家碧初洪命熹的孙子洪锡中先生称“没有经过同意就将爷爷的小说《黄真伊》登载了杂志上”而对大训(音)书籍出版社提起的诉讼。

本事件于2006年经过和议决定让出版社支付1万美元给洪先生从而获得出版权而结束。

越境到朝鲜的居民李忠河(音)称“随意将我的土地卖给了第三方”,对买下土地的金浦市提起了所有权撤销登记的诉讼。韩国的妻子通过离散家族见面会见到了李忠河,听到有关土地的事情后才得知土地已经于1968年卖给了其他人的事实,所以在事情过去很久之后才提起了诉讼。

◇政府,向国会提交了《韩朝居民家族·继承特例法》

随着韩国与朝鲜间的诉讼多样化,继承等家族关系诉讼的增加,法务部出台了《韩朝居民间的家族关系及继承等相关特例法》。该法案在8月30日的国务会议上获得了通过,并即将提交给国会。根据《特例法》,夫妇分离在韩国及朝鲜并再婚时,不能对后来的婚姻进行取消,在韩朝继承诉讼中对抚养已故者的韩国居民的贡献另行认证,朝鲜居民处理财产或将财产带到朝鲜时需要得到法务部官员的许可,朝鲜居民获得的韩国国内财产需要由法院选拔的财产管理人管理。

☞朝鲜居民的诉讼资格

因为韩国宪法将“韩半岛及其附属岛屿”视为领土,韩国法律将朝鲜规定为“半国家团体”而不是国家,所以朝鲜居民有资格向韩国法院提起诉讼。即使不将朝鲜居民视为韩国国民,但当当事者或纷争事案与韩国有实质关联时,由于韩国法院拥有裁判管辖权,也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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